项 目 名 称 办理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等办 事 程 序 接受委托、权属调查、现场勘测、内业计算、绘图、提交成果、立卷归档 申 报 材 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房屋施工图。 承 诺 时 间 材料齐备合格5个工作日(需公告的除外) 收 费 标 准 财政部 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测绘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76号) Ⅰ类:住宅用房1.36元/平方米 Ⅱ类:商业楼用房2.04元/平方米 Ⅲ类:多功能综合楼用房2.72元/平方米 服 务 对 象 市民 表 格 下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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