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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鉴于近日公开选拔副科级中部分报名人员的证明材料不规范问题,经通海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报名时所需材料: 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证明格式如下: 证明 兹有我单位xxx同志,xx族,xxx年xx月参加工作,xxx年x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属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同意参加通海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印章) xxx年xx月xx日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5、组织推荐报名的,需提供组织推荐材料一份。 6、《通海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登记表》统一用16K纸双面填写,在该登记表 “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统一由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通海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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