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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和农机有关部门会议精神,现将本次购机补贴具体办法和措施通报如下: 一、政策宣传 按照《通海县201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进度表》要求,分发《农机购机补贴通知》到各村委会利用广播进行宣传,同时在各村路口、集市墙角张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公示》,宣传时间为1月22日-31日。 二、补贴范围 对象为凡属(河西、兴蒙)辖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2009年已享受购机补贴的不再考虑安排补贴);机型主要是10马力微型耕作机100台及其他设施农业(如钢架大棚、保鲜设备、喷灌、滴灌、水稻生产机械等机具)国家每台补贴1800元,购机户可自行与经销商议价或还价。 三、购机程序 农民购机须先认真填写申请表,由我站汇总后提请县购机办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补贴机型、数量,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并与购机者签订《农业机械购机补贴协议》,上报批复后,再由县级农机部门安排集中供货。 四、报名办法 购机申请人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2月1日-5日止)到河西农技农机工作站报名登记,按先后顺序报满为止,不接受团体委托及经销商报名。详情可向县级农机部门查询,咨询电话:38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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