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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秀山镇召开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会,会议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秀山镇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我镇的“村账镇管、组账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至此,秀山镇的“村账镇管、组账村管”正式实施。 《实施意见》对改革村组财务管理的目标、原则、方法和步骤做了具体要求,并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全面实行财务公开,推进村民自治。村组要认真抓好财务公开工作,按季度实行张榜公布,并严格执行民主听政会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监督制度。重点抓好集体负债、集体资本金、资产收益及“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资金的审计;对发包上缴款、土地征用费及专项集资款等,要定期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其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隐瞒截留和挤占平调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规范管理农村集体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开支审批制度,明确各项开支的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报账制度,严格报账程序,避免坐收坐支;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积累机制,把增加集体积累列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是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债务。对由村、组直接借贷形成的村、组历史债务,不是为农民办事的,应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债务人,不得转嫁给农民负担。 五是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各村、组要按照1998年农业部、财政部下发的《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登记。 六是逐步推行农村会计业务电算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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