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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8日,通海县林业局收到河西镇谭家营村的来访信,要求石碧村停止修路,恢复林地。接件后,通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经查,石碧村五组于6月份对外发包本组撂荒多年的山地(杨梅山),在承包给本组村民葛××后,组上履行合约规定:必须道路畅通。于是组织机械对原进山道路进行清理,并对一些较陡峭的山路进行改造,其中共占用林地1462.72平方米。由于事前石碧村五组未向毗邻的谭家营村商量修路一事,导致谭家营村部份群众不满,引发群众上访。在查清事实后,县林业局及时向信访人谭家营村徐××等给予回复,由于回复及时,制止了谭家营村群众准备将两村交界处路推断的打算,避免了事态进一步的恶化。下一步,县林业局将依法依程序对石碧村五组擅自开垦林地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同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两村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促进两村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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