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树”是县城形象的重要标志和名片,是地域、人文特色的浓缩和象征,是地方生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助推“绿美通海”建设,根据省、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及《通海县绿美城市、绿美社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等文件精神,通海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通海县“县树”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县树”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我县树木资源实际,在全县范围内有序开展评选工作,经专家推荐、公众投票、政府审定、人大审议等程序,结果已经2024年9月28日通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确定清香木为县树,现将评选结果公告如下: 清香木:乡土树种,树形美观多姿,叶有清香,嫩叶呈红色,精致,挂果期6—7月,木材花纹色泽美观材质硬重,适合整形,庭植美化,象征着生机勃勃、美丽向上。在秀山公园、福康街、北街延长线等作景观树、行道树和绿篱种植,生长旺盛,近年来多有培育,在公园、道路、单位、小区绿化中有一定应用。其盆景在通海有悠久的历史,认知度高,深受大众的广泛喜爱。清香木具有典型代表性,作为通海县“县树”实至名归。 县树的选定,既能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添绿植绿、护绿爱绿”意识,又能改善城乡绿化和提高城市品位。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县树的繁殖、栽培和推广使用,为“绿美通海”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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