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人民防空建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战略全局,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顺利实现。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帮助人民群众识别和掌握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种类,全面检验我县防空警报预警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通海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通海县中心城区和政府新区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1.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9:18—9:21。 2.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9:24—9:27。 3.解除警报信号:长鸣三分钟为一个周期,时间为9:30—9:33。 三、注意事项 1.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希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及时向干部职工、市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试鸣过程中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鸣放期间,公安、交警、城管等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维护好正常的交通秩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3.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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