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 (D2YN202104160013)办理情况(续)


来源:通海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1-26 17:46 点击率:1388打印】【关闭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160013投诉人反映:1.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许平路上的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利用废菜叶生产加工有机肥,该公司将粉碎发酵过的菜渣和污泥混合物倾倒于芭蕉村的山上田间,恶臭扰民,且其渗滤液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影响周边5个村小组生产生活;该公司夜间12点后偷排黑色污水到许平路路边水沟,流经高大乡后进入曲江造成跨流域河流污染。2.福慧科技有限公司旁的市政公司3年来持续将600多万方建筑垃圾倾倒于许平路两侧,压坏压死树木,破坏生态环境。

二、办理情况

(一)通海县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正在整改。

(二)通海县建筑废弃物处置场存在生态环境影响的问题,已按照《玉溪市通海县关于建筑废弃物处置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2021422时起,对处置场必经道路进行封闭,并设专人全天候值守,有效杜绝任何垃圾进入场区。   

2.2021524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关于关停通海县建筑垃圾处理场的通告》,严禁在通海县建筑垃圾处置场倾倒各类垃圾

3.科学论证建筑物废弃物处置场的规划建设,聘请第三方开展建筑物废弃物处置场的相关建设审批。

4.在处置场周边范围规划设置安全警戒和警示标志

5.处置场进行平整压实,构建稳定边坡,有效防止滑坡

6.开展处置场渗滤液观察检查工作,并视情况进行有效治理

7.实施处置场雨水导排工程,保证雨污分流。

8.对场内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将清理出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位于杨广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科学处理

9.对处置场内已填埋建筑废弃物进行压实,并对填埋区域进行填土覆盖,优选合适处置场的植被进行绿化,努力消除处置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