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指出通海县21个问题,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全力推进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目前反馈意见问题“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水质改善弄虚作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自验,按照省市关于对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整改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指出,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水质改善弄虚作假。 整改措施: 1.科学合理组织做好杞麓湖“十四五”保护治理规划、重点专项方案技术报告编制工作。 2.拆除湖内柔性围隔及底锚固定装置,拆除马家湾生态补水管道和水质提升站补水管道,举一反三排查干扰水质监测问题,坚决防止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干扰水质监测。 3.建立湖泊保护治理指挥体系,建立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实现初期雨水有效调蓄管理,督促企业对水质提升站改进工艺、改造提升,对截污沟蓄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达标入湖,着力实现环湖截污工程“截治一体”。 4.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区域污水全收集,立即开展流域内排污企业排查治理,按照相关要求对排放不达标企业整治整顿,全面截断直排入湖河道的企业污水,确保达标排放。 5.全面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常态化“河长清河”“清四乱”等工作,对25条入湖河道及截污塘(带)开展定期清淤,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水体浮萍及时清理打捞,减少入湖河道污水。实施者湾河、红旗河、中河、大新河、白渔河、万家大沟6条主要入湖河道垃圾综合整治工程,在河道中各安装1套智能垃圾清理设施,杜绝河道垃圾直接入湖。 6.对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实行台账管理,全面落实“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7.对反馈问题深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1.《杞麓湖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于2022年1月30日印发。 2.已于2021年5月25日全面拆除湖内柔性围隔(8340米)及底锚固定装置,以及马家湾生态补水管道(10137米)和水质提升站补水管道,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全县国控、省控监测点位人为干扰问题,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干扰水质监测。 3.一是2021年8月31日通海县印发《通海县杞麓湖“湖泊革命”实施方案》,成立通海县“湖泊革命”指挥部,指挥部下设13个工作组,实现集中统一办公。二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组织编制《通海县杞麓湖生态调蓄塘(带)、环湖截污、人工湿地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对杞麓湖环湖截污布设15个点位、人工湿地布设4个点位,自2021年5月21日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每月一次水质监测,按照《2021年通海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对杞麓湖7条主要入湖河流入湖口开展每月一次水质监测,按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环境质量监测及预警分析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7月起,增加杞麓湖7条主要入湖河流入湖口每月下半月水质监测,由县监测站开展水质监测,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报市生态环境局,由省厅驻玉监测站、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对水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和质量预警。三是编制杞麓湖截污渠水体水质提升治理方案,在2号站(十街)探索性开展“调转枪口”处理提升截污沟水体实验,对4号站工艺流程进行完善,截至目前共处理截污渠水量19.4万方,效果良好,待确定后在1—4号站全面推广,加快水质提升站工艺改进。 4.一是印发实施《通海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二是开展并完成杞麓湖临湖村落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已取得可研批复。三是针对通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不足的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对杞麓湖流域管网设施暂未覆盖的集镇和村落,实施“户收集、村镇清运处理”工作机制,全覆盖开展生活污水、泔水收集处理。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具体实施污水收集处理,同时委托监理机构对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污水收集的总量进行复核。截至2022年8月10日,累计抽化粪池污水34664.1吨,收集厨房废水44041.95吨,累计泔水收集66768户,2557.426吨。四是2022年,通海县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对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和环境监察人员清单进行了调整,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1个,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236个,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9家,一般排污单位及建设项目180家;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库1个,列入环境监察人员4名。除双随机检查外,共出动执法人员670人次,对306家企业进行污染投诉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以及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形成环境监察现场记录86份。检查中,立案调查15家企业及个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份,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处罚罚款112.6万元。 5.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河行动”,截至8月4日,累计清理河道(湖堤)2620.81米,出动人数19606人(次),出动运输车辆4586辆,清理垃圾量7353.22吨,投入资金315.75万元,“河长清河”行动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四乱”问题累计排查3件,销号2件。6条主要入湖河道垃圾综合整治工程已建设完成,可以投入使用。 6.县委督查室针对问题整改情况,采取实地督查与书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并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通海的9件群众信访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严肃问责了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不作为的领导干部3名,批评教育6人。2021年11月至今,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杞麓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杞麓湖沿岸“两违”整治等问题,党纪处分3人,问责2个党组织、7名领导干部,党纪立案1人,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6人、约谈4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通报批评5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约谈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7人,4次约谈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人员合计4次100余人次,土地经营权流转对象3次。协助省纪委省监委和市纪委市监委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杞麓湖保护治理问题直查直办直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3名领导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对1个党组和1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批评教育1人。 三、问题整改成效 通海县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该项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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