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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件选登】公租房申请


来源:通海县信访局 时间:2019-03-29 16:31 点击率:2371打印】【关闭

信访人:

我想知道现在可以申请公租房了吗?要怎么申请?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县住建局住房和房地产管理股核查,现回复如下:

您所述:现在可以申请公租房?要怎么申请。

经调查核实:我县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我县于2018年11月完成在库2045户保障对象分配入住工作,现尚有少量房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已定于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开展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认定。申请地点:1、廉租房: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管理部门。2、公租房:户口为秀山街道的在所属社区申请,非秀山街道户籍的以秀山街道现住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申请。请你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进行申报。

另外,《通海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小组关于开展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认定的通知》已于2018年12月18日公示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时粘贴于各乡镇(街道)、秀山街道各社区门口,可具体进行了解。

咨询电话:0877-302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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