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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玉溪市财政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组织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规范》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学习《规范》。 二、各部门、单位及社会组织要引导和规范广大会计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进一步提升我县会计人员职业素养,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各部门、各单位工深入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人员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会计人员诚信素养。 附件: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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