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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和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指导、监督乡镇(街道)依法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历史建筑普查、评定、建档、保护标志设置、修缮、安全检查等工作;按照已批准的保护规划制定我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计划和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争取国家、省、市对名城保护的资金投入。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6年9月30日,通机编〔2016〕28号核准设立“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为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所级。 通编办发〔2019〕28号核定单位事业编制4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目前单位实有人数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 积极与国家住建部、文物局专家联系,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对评估表、基础数据表进行更新。积极同省住建厅、省文物局协调、汇报申报工作。7月中旬,按住建部专家意见将申报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住建部审查、把关。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对标对表逐条进行整改,今年7月下旬配合县政府编制了整改报告和图册,并按逐级上报的程序报至住建部。经与国家住建部对接,住建部正在开展其他省份城市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通海排在申报第二顺位,待第一顺位完成报批后,将开展通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报批工作。 2、持续加强历史建筑保护。 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103院历史建筑持续加强保护,积极填报省住建厅2020年储备项目和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争取历史建筑保护项目资金。组织县公安消防大队、秀山街道办事处、秀麓社区等相关人员到历史文化街区,对秀麓社区挂牌保护的历史建筑逐一进行建筑院落居住使用安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消防情况等检查。根据历史建筑的安全情况按照优、良、中、差进行分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填写检查表,并向产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告知书,为下一步的修缮工作奠定基础。 3、加快推进《云南省通海历史文化名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控规》自2010年启动编制工作至今已有10年时间,历时较长,加之2019年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转,该规划交由我单位负责推进。为加快推进《控规》的编制工作,我单位主动与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和编制单位对接,熟悉了解了《控规》编制的内容、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审批程序等相关情况,组织召开了《控规》的专家评审会、听证会,并按审批程序将《控规》报县规委办和规委会会议审查同意,目前规划编制单位已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已报自然资源局审查,审查通过后将进入批前公示程序。 4、加快推进《通海县中心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 该规划自2018年启动编制工作,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转,该规划交由我单位负责推进。为加快推进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单位主动与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和编制单位对接,熟悉了解了规划编制的内容、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审批程序等相关情况,按审批程序将规划报县规委办和规委会会议审查同意,目前规划编制单位已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正在进行批前公示,下一步将进入报批程序。 5、加快推进《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保护详细规划》编制 按照《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要求,我单位2019年初启动了《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保护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2019年6月规划编制单位提交了规划初稿,经过多轮的会议研究讨论和修改,规划初稿于今年3月征询了县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5月通过了专家评审,编制单位已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我单位正在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查,下一步将进入社会听证程序。 6、加快《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和《通海县古城保护区房屋修缮改建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 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整的改方案要求,对《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和《通海县古城保护区房屋修缮改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两个办法的草拟稿已公开征询意见,目前,正在按反馈意见对草拟稿进行修改,下一步将进行专家论证。 7、办理古民居建筑的修缮申请事宜 为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内由于各种因素出现安全隐患的古民居建筑的修缮审批事宜,按照机构职能职责,需我单位出具修缮的意见和建议。今年累计收到12处古民居的修缮申请,均由我单位实地踏勘后,结合保护规划的建筑高度、层数、风貌等要求,出具修缮的意见和建议,供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批。 8、强化综治维稳,助力疫情防控 按照县住建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预案》要求,为严防外地病例输入和落实“四早”措施,春节期间,我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与房管所形成合力,在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县城物业管理企业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和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化解防控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确保矛盾纠纷从源头解决,维护小区稳定。二是积极配合里山乡五山村村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严格按要求把控出入村庄的人员,并引导村民进行科学防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8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0.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1万元(本级财力60.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8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0.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金、公务员医疗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45.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没有“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没有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2021年部门 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 2021年2月23日
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pdf
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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