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清明节前森林防火专项督查促进平安林区建设清明节将至,祭祀扫墓和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加剧,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林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3月28日至31日,通海县林业局、通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海县森林公安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深入乡镇(街道)、林业站、检查站、村组及林区经营主体单位等,采取室内查看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宣传教育、巡查值守、清明节安排部署、应急准备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深入实地检查防火检查站、护林员的履职情况,当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检查组要求,一是强化清明期间防火责任的落实。要求责任再落实、工作再部署、措施再具体,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确保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等责任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二是加强火源管控.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动员和安排领导干部、村三委积极参与到清明期间的防火工作,对重点林区、主要墓区、林区路口,增加堵卡人员和巡护力量,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从源头上遏止森林火灾发生;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乡、村两级要组织强有力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重点林区、卡点及对管护人员开展工作督查,落实管护责任;四是加强资源管理巡查制度的落实。要求巡山护林员的巡护制度要落实到位,及时制止林区野外违规用火、乱砍滥伐、乱捕滥捕等违法行
为,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五是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充实完善扑火队伍和扑火装备,认真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准确掌握火情,科学组织补救和归口统一上报相关信息,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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