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启动的通告 〔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通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通海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黄龙社区第一居民小组、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黄龙社区第三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9428公顷 用途:文化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1日由通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等。 特此通告。 附件:通海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附件: 通海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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