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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社会保险局关于2018年 个体、自谋职业者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参保户(个人): 根据云政发[2006]13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通海县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以云南省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6126元的40%、60%、100%为缴费基数(2450元—3676元—6126元)三个档次自愿申报,年缴费额=缴费基数×20%×12(个月)。最低年缴费额为5880元,中档为8820元、最高为14700元。 二、集中办理时间 2018年6月至12月,每月1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 三、办理须知 (一)2017年正常缴费,并且2018年以低、中、高任意档次标准缴费(即缴费额为5880元/年、8820元/年、14700元/年)的人员,持2017年度缴费发票或身份证直接到通海县地税一分局缴费(地址:通海县新城区秀麓写字楼东侧)。 (二)以下四类人员请携带下列证件到通海县社会保险局(秀山街道桑园社区螺峰路1号)二楼6,7号窗口办理2018年缴费单据,再到通海县地税一分局缴费。 1、凡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外地户籍人员需携带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2018年11月以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携带: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2018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2018年提前退休的人员须先携带身份证、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到通海县社会保险局办理2018年缴费单据,才能到通海县地税一分局缴费。 4、个体自谋职业缴费人员2017年未缴费的,需携带身份证到通海县社会保险局办理2018年缴费单据,才能到通海县地税一分局缴费。 (三)缴完费后,本人妥善保管好地税局开具的发票,单据不需交回社保局。 (四)缴费人员可持任何一家银行的银联卡到通海地税一分局缴纳保险费。 联系电话:社保局 3887618 地税一分局 3029252 特此通知 通海县社会保险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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