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 《通海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5日 通海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和2022年7月3日省、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县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安全教育,细化落实预防措施,健全完善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广大青少年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为指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规定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推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书记”抓青少年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职能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性侵、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家校提醒告知,强化部门协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青少年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学生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1.立即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部署会。各学校要立即召开党组织会、行政班子会和教职工会,专题研究本校安全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提出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加大对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的宣传培训,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筹划开好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工作。家长会议要切实开到每一位家长,家长未能参加家长会的,学校及时做好家访工作。暑期要按照《通海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开展实地家访活动,重点关注关爱留守、单亲等特殊情况学生,形成有效的家校联动。(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7月8日前) 2.立即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2022年暑假放假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召开一次师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向师生讲清溺水、交通事故、个人极端事件、校园欺凌、性侵、暴力伤害、网络诈骗、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火灾等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参与自身安全防范讨论,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7月8日前) 3.多形式召开安全主题家长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以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召开一次以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向学生家长讲清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监管责任,重点教会家长防范溺水、交通事故、个人极端事件、校园欺凌、性侵、暴力伤害、网络诈骗、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火灾等的常识,要求家长关心关爱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及时排解疏导学生心理焦虑。探索开展学生安全视频家访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地家访,重点关注留守、单亲等特殊情况学生。(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7月10日前) 4.开展好暑期线上安全教育。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师生、家长按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录制的暑期系列安全教育讲座线上学习及考试,提高家长假期中对子女安全监管的意识和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7月10日前) (二)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 1.加强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通过校会、班会、队会、安全课、黑板报、电子屏、知识竞赛、手抄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六不一会”(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一会: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防溺水安全教育。利用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放假前组织学生家长开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会,明确家长职责。加大双休日、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期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学生主动远离野外水域的行动自觉。引入安全教育组织机构,增加学生参与互动的教育实践环节,教会学生身处溺水环境时可使用的办法、技巧,组织全体学生参与模拟溺水应急救护演练,确保学校安全教育取得实效,把“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纳入学生必修课,培养学生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2.强化水域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依法对水库、河流、坝塘、沟渠等水域进行确权,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产权水域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无明确产权主体的水域,属地乡镇政府为安全责任主体。加强重点水域日常管理和巡查,对水塘、水库、沟渠、施工水坑和江河湖泊等危险水域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治,动态管理。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原因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在学生上下学途中及经常游玩的区域持续开展危险水域识别、排查和安全警示,对危险水域逐一设置安全警示牌,重点危险部位落实专人看守,有条件的要配备救生圈、长竹竿、应急绳等必要的应急救生设备,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3.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宣传和媒体监督。建立和完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移动终端、移动电视等载体,推送和传播“六不”等防溺水常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采用播发公益广播、滚动字幕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夏秋季节,特别是暑假期间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公益广告刊播,注重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溺水高发季要集中开展生命安全教育,以溺水案例、典型事件结合法治宣传,强化公众预防溺水意识,主动劝导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或在危险水域游玩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宣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三)开展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全面开展学生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辖区内营运车辆情况,摸清接送学生车辆数量需求和学生出行交通方式、出行需求,分析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排查接送学生车辆出行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排查学校门口、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全面排查面包车、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在学校周边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情况。全面排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作用是否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登记排序,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共商整改措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30日前) 2.全面开展学生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对于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推动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2)集中整治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强化停车管理、实行错峰上下学等措施,缓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学校门前设“交通安全劝导岗”,对接送学生乘超员超载、“三无”车、报废车、拼装车等现象及时劝导,并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作用,加强学生出行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8月15日前) (3)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紧盯学生出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及机动车上路,严禁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放学;实施从严处罚并严格记分管理。对严重超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非法客运的,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乘坐非法客运车辆突出的地方,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出行乘车难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好食品从业人员政审把关、掌握其主要社会关系,规避用人风险;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重点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严格把握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的管理,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查验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等,确保证物一致;建立领导、教职工陪餐制,做好陪餐签名记录表;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留样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管理规范;食堂、小卖部、二次供水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二次供水、自备水源、桶装水安全设施到位,定期开展清洗、消毒;预防野生菌中毒,禁止学校加工售卖野生菌,禁止学生食用野生菌。(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五)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格按照《通海县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攻坚方案》,围绕重点问题、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县人民检察院;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专项整治步骤 (一)全面宣传(2022年7月3日至10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校会、班会、队会、安全课、一封信、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全面宣传防溺水、防欺凌、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全面排查(2022年7月6日至30日)。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整改思路和责任人,精准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全力整治(2022年8月1日至25日)。各相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位提升(2022年8月26日至31日)。各相关部门有力推进学校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并强化治理整顿。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切实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安全问题隐患。 (二)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协调工作开展。 (三)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请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于2022年8月31日前报送隐患整治情况报告到县小学幼儿园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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