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 《通海五金产业园区土地出让和利用暨“抓存量、清低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海五金产业园区土地出让和利用暨“抓存量、清低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推动解决通海五金产业园区土地出让不规范、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量大、未批先建、违法违规用地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五金产业园区用地管理,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中央财经审计及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反馈意见,按照《玉溪市开发区土地出让和利用暨“抓存量、清低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玉政办通〔2023〕4号)要求,现对通海五金产业园区范围内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违法用地、低效用地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以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为抓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攻坚,推进中央财经审计及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反馈指出问题整改走深走实,促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结合《云南省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摸清通海五金产业园区规划范围、批准范围和管辖范围,查清已批土地、已供土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违法用地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中央财经审计、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反馈指出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一体推进整改落实。2023年2月底前,建立批地、供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违法用地问题台账清单及开发区范围矢量数据库;进一步摸清通海五金产业园区低效用地底数,按照“抓存量、清低效”行动要求,建立低效台账清单。2023年11月底前,中央财经审计、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指出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问题应改尽改,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应查尽查,应改尽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25%,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30%,违法用地应查尽查,立案查处率达到60%,低效用地按照自主改造、依法转让、有偿收回、限期开发等方式再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通海五金产业园区土地出让和利用暨“抓存量、清低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高效运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1.排查内容。全面核实摸清通海五金产业园区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批准面积及四至范围、管辖面积及四至范围,逐宗核查开发区批准范围和管辖范围内已批土地、已供土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违法用地、低效用地情况。全面核实摸清中央财经审计、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指出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问题具体情况。 已批土地是指历年来依法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或农用地转用的土地(含州市政府批准的国有农用地);已供土地是指历年来依法已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土地指根据自然资源部考核要求(统计口径暂为:2019年12月31日前,具体以自然资源部要求为准),依法已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或农用地转用,而未供应出去的土地;闲置土地指已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认定为闲置或者涉嫌闲置的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包括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土地出让法规政策,未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出让过程中违法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违规返还、减免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出让金等涉及土地出让违法违规问题;违法用地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使用、供应土地及其它违法用地的行为。 2.排查方式。由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排查,确保在2023年2月底前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清单。 (二)分类整治 1.批而未供土地。根据排查情况,逐宗分析土地未供应的原因,如未实施征地、建设项目未落实、规划用途调整、招商引资不到位等,针对具体原因研究清理处置意见,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人并限期处置,通过采取以供为主,加快土地供应、完善用地手续、撤销或调整批文、据实核销等措施,推动处置工作。 2.闲置土地。根据排查情况,逐宗分析土地未开工建设原因,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人并限期处置,通过采取以用为先,消除动工障碍、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措施进行处置。 3.违法违规出让土地。根据排查情况,逐宗分析未按土地出让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土地出让的原因,制定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人并限期处置,通过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法规政策,严格落实“净地”出让,严禁违规返还、减免土地出让金,依法依规追缴土地出让金,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 4.违法用地。根据排查情况,逐宗分析未批先建、未供即用、违法批地等违法用地的原因,制定处置方案,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5.低效用地。根据排查情况,逐宗分析低效用地的原因,制定处置方案,对低效用地盘活利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 要从体制机制和批后监管等方面认真分析造成通海五金产业园区土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违法用地的原因,完善土地“规、批、供、用、登、查”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针对薄弱环节,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监测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程序,规范行为,堵塞漏洞,从源头上规范土地出让,防范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产生、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发生和抓好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切实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31日前) 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1月31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明确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杨升显为此项工作的联络员。 (二)清理排查阶段(2023年2月22日前) 1.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依据批准面积及四至范围、管辖面积及四至范围,叠加套合历年土地审批供应信息,对照相关土地出让法规政策,全面自检自查,建立批地、供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违法用地问题台账清单,并建立开发区范围矢量数据库,按“一地一策”逐项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中央财经审计、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涉及的自然资源领域问题逐一核实,建立问题台账清单、整改任务清单,一体推进整改落实。 2.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园区批地、供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违法用地问题台账清单及矢量数据库、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23年2月20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央财经审计、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按要求另行报送;低效用地按“抓存量、清低效”行动要求另行报送)。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 1.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依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三年行动方案》,对照问题台账清单和整改任务清单,突出中央财经审计、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党工委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全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和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2023年11月底前,中央财经审计、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党工委指出问题应改尽改,开发区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应查尽查,应改尽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25%,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30%,违法用地应查尽查,立案查处率达到60%。 2.自2023年3月起,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每月20日前将每月处置或整改完成情况表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把关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央财经审计、省委专项巡视巡察开发区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按要求另行报送,低效用地按“抓存量、清低效”行动要求另行报送)。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从机制制度上查找薄弱环节,强化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把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处置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的长效机制。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形成专项整治整改总结报告,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有序、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人员、经费保障,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并与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做好衔接。要锚定整改目标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倒排时间、挂账督办,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立行立改、销号整改,确保整治整改取得实效。 (二)压实各级责任。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是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推进,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制定的整治整改方案,依法依规推进整治整改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县自然资源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业务指导,协助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委会做好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违法用地、低效用地整改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人民政府自2023年3月起每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实行工作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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