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玉溪市通海县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通海县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7号)、《玉溪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气防发〔2023〕3号)精神,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工影响天气财政分级保障要求的通知》(云财农〔2022〕289号)、《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需求提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影办发〔2023〕3号)要求,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能力,构建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结合通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优化运行机制,强化能力建设,提高通海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全方位联动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持续推进通海县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推动部门合力、高效协同,强化多方联动、区域联合,以需求为导向,科学精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缓解季节性干旱、涵养水源、增加湖泊及水库蓄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增产增收、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供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提供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气象精准预测,加强综合会商研判 县气象局要在省、市气象局的支持下,定期制作发布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以科学精准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为增雨抗旱、大气污染防治、防雹减灾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基础支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监测预报,分别会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杞麓湖管理局、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县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开展综合会商研判,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县联动分析天气影响。 (二)规范需求提报,高效审批 1.通海县年度整体精准人工影响天气(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作业需求由县人民政府提出,报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复,并报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对次年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工作开展综合会商研判,于每年10月底前向玉溪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年度整体精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并拟定作业方案,明确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报主体、作业时段及方式、作业区域设计、作业计划、技术支撑、效果评估、经费预算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提交需求提报单(详见附表1)、作业方案、同级政府审查意见等。 2.县涉及行业部门、企业、重大活动组织单位实际需求的阶段性、临时性、区域性人工影响天气(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作业任务,由该项作业任务的需求单位负责提报(提报单详见附表2),协同制定作业方案,筹措所需经费,经通海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初审复核后报通海县人民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经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复,并报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跨区协作,密切部门协同,开展效果评估、效益评价 县气象局根据市气象局的统一组织,结合监测预报作业条件,积极配合做好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突出市县协同、跨区协作、精准调度、联防联控。在作业完成后1个月内将效益评价报告提交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通海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统筹规划,在发挥好县级主体责任和积极争取省、市级支持的基础上,提高县级支撑力度和投入强度,通过细化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事项和资金来源,整合烤烟防雹和增雨补水各类资源要素和社会资本,调整投入结构,形成“公共财政和受益行业投入并行,社会化服务带动现代化建设,市级主导,县级协同”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协调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突出协调配合、协同发力。 (二)强化安全保障 强化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打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健全公安、工信、应急、气象、军队等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弹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备案管理,做好无线电频率保护,县气象部门要建立作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健全并落实空域申请、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通海县综合安全监管考评体系,全面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 (三)优化完善经费保障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受益行业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投入力度,将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保障能力的通知》(云人影办发〔2021〕1号)要求,保障每个增雨防雹固定作业点每年运行维护经费。县财政部门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保障经通海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实施;有关部门要会同县气象局积极探索建立烟草、供水、农业等受益行业及保险行业参与的市场化人工影响天气经费投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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