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发〔2018〕10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 通海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存众多,品类丰富,保存了大量古建筑、古碑刻等文物古迹,涵盖了各历史发展阶段基本文物类型,随着文物工作的不断深入,新品类文物、新类型文化遗存不断被发现。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县政府于2018年2月组织开展了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经过筛选审核,拟定“兴义遗址”等10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为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将“兴义遗址”等10处不可移动文物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予以公布。 附件:通海县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附件 通海县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序号 | 保护单位名称 | 年代 | 类别 | 保护单位地址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1 | 兴义遗址 | 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 | 贝丘遗址 | 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兴义村 | 东以杨氏宗祠至胡氏宗祠道路为界,南以胡氏宗祠至王氏宗祠外道路为界,西以王氏宗祠至兴义小学外围墙,北以兴义小学后山围墙至杨氏宗祠。 | 东以杨氏宗祠至胡氏宗祠道路为界,南以胡氏宗祠至王氏宗祠外道路为界,西以王氏宗祠至兴义小学外围墙,北以兴义小学后山围墙至杨氏宗祠。 | 2 | 兴义海潮寺 | 明朝初期 | 古建筑 | 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兴义村内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3 | 三义天神庙 | 道光六年(1826年) | 古建筑 | 通海县九龙街道三义社区居民委员会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4 | 四街向氏宗祠 | 明末清初年间 | 古建筑 | 玉溪市通海县四街镇四街社区二组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5 | 龚杨朱氏宗祠 | 清乾隆年间 | 古建筑 | 玉溪市通海县四街镇龚杨村二组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6 | 纳家营寺 | 元末明初 | 古建筑 | 玉溪市通海县纳古镇忠训路76号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7 | 东村郑开文故居 | 清末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通海县秀山街道东村社区三组郑家营52号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8 | 元山观音寺 | 清同治(1869年) | 古建筑 | 通海县九龙街道元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9 | 大新孙氏宗祠 | 清光绪二十五年 | 古建筑 | 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大新村四组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10 | 大回村马家大院 | 民国时期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通海县河西镇大回村委会一组大回村57号、101号、102号院 | 以自有墙为界 | 以自有墙为界外延5米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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