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向以邦、柏雪娟)


来源: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8-27 11:13 点击率:0打印】【关闭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向以邦、柏雪娟 因保管不善,将 20140205号、201400130号、通国用(2014)字第1010850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以邦、柏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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