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返乡入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29号)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现将我县2022年度返乡入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人员范围 通海县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指:除县政府所在地的街道及所辖社区(秀山街道)外,在九龙街道、杨广镇、四街镇、河西镇、纳古镇、里山乡、高大乡、兴蒙乡内首次创办经营实体的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不限户籍。 二、扶持具体标准 (一)经营标准:创业人员仅持有一个《营业执照》,且从未变更、注销或重新注册,按照《营业执照》的注册日期、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自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脱贫劳动力须正常经营满半年以上,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须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吸纳就业人数(含创业者本人或创业团队成员)3人(含)以下,并与吸纳就业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或用工协议的,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人数(含创业者本人或创业团队成员)4人(含)以上,并与吸纳就业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或用工协议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具体程序 (一)时间地点:申报对象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内,到通海县新城区螺峰路1号政务大厅26号窗口现场办理。 (二)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证、就业创业证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3.银行卡复印件;4.经营实体A4彩色照;5.吸纳就业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6.与吸纳就业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或用工协议复印件;7.工资花名册。 (三)拨付补贴: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对象填写《玉溪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对外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0877-3023880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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