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关于举办首届“石榴籽杯”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来源:兴蒙乡 时间:2025-07-14 10:07 点击率:10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文艺队、社会团体、协会文艺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推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引导全县各族群众积极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通海县将于20257月举办同唱一首歌 同为一家人”——民族团结舞动健康石榴籽杯广场舞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广场舞爱好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活跃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营造民族团结及和谐、健康、文明的良好氛围。通过比赛,打造民族文化活动品牌,让更多人参与进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文艺队整体素质,让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促进我县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同唱一首歌 同为一家人——民族团结 舞动健康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通海县委宣传部

中共通海县委统战部(通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共通海县群团组织工作委员会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通海县文联

承办单位:兴蒙乡党委政府

协办单位:通海县文联舞蹈家协会、兴蒙乡桃家嘴村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5725日(暂定)

比赛地点:通海县兴蒙乡桃家嘴村

五、参赛事项

(一)参赛的舞蹈作品需围绕主题进行创作表演,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内容积极健康,近年来参加过市、县级比赛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二)通海县各乡镇(街道)文艺队、社会团体、协会文艺队均可组队报名参加,每支报名参加队伍人数10—20人;参演队员年龄在18—65周岁以内,每人只可参加1支队伍,一经发现1人参加多支队伍,则取消重复队伍的参演资格。

(三)报名以队为单位,参赛代表队表演服装自定、化妆自理。凡报名参赛的选手,身体必须健康。如在比赛期间,身体不适,请不要勉强参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每支参赛代表队表演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超过的适当扣分。音乐伴奏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于比赛时提前交于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500+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证书

优秀奖(暂定5名,根据报名情况定):奖品+证书

七、评分规则

本次大赛将邀请专业舞蹈从业人员作为评委,评委将依据参演队伍的整体精神风貌、动作的表现力和整齐度、队形的编排变换、选用音乐、舞台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判。具体评分标准待比赛当天公布。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请各队伍于715日前扫码进群报名并填写自愿参赛承诺书,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参赛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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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文艺队、社会团体、协会文艺队要认真组织参赛队伍参赛,比赛期间,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每支队伍须有1名负责人(领队),负责组织、管理、安全等工作。参赛人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承诺书》,并于比赛时交到组委会。参赛期间,各参赛队伍要注意参赛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参赛队伍自行承担。

(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兴蒙乡党群服务中心,报名参赛具体事项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王紫凝18087778233

 13988470971

(四)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