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四街镇银鑫合作营业厅-违反税收管理


来源:通海县税务局 时间:2022-09-07 15:42 点击率:376打印】【关闭
序号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违法行为名称税收违法手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法定代表人姓名执法文书号处罚日期应缴罚款合计实缴罚款合计执法部门
19253******6LG91804通海县四街镇银鑫合作营业厅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9-07-01 至2019-09-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 2020-01-01 至2020-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 2020-01-01 至2020-03-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 2020-10-01 至2020-12-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 2020-01-01 至2020-06-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 2020-01-01 至2020-09-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陈银华通秀山分税 罚 〔2022〕 38号2022/9/6500500通海县税务局秀山税务分局

合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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