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坚持预防为主、防控扑救相结合,抓实抓细责任措施,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坚决防范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通海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做出了安排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特别是机构调整改革后,部门职能发生重大变化。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安排,县应急局会同县林草局起草了《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乡镇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预案报审稿,报县政府审定。于2023年3月28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主要是调整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原版副指挥长:县督查室副科级督查专员李应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晖、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杨云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蒲敏,新版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胡定旭、马伟丁,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晖、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赵培璋、县公安局副局长沐學坚、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蒲敏),增加了县政府办、县公安局人员,调整了县林草局局长赵培璋。同时增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及明确职责。 《应急预案》共分为8个部分和4个附件: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预警响应信号划分等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扑救指挥和成员单位职责。 第三部分: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对火险预测预报、森林草原火监测和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预警响应职责划分、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县级层面应对工作和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应对工作进行了细化。 第五部分:扑救力量的组成和调动。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对火灾评估、工作总结、约谈整改、 奖励与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 第七部分:综合保障。明确了队伍保障、输送保障、航空消防飞机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物资保障、后勤与医疗卫生保障、技术保障、经费保障、培训演练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了森林灾害分级标准、草原灾害分级标准、预警响应信号划分、越县界森林草原火灾、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工作要求。 三、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是关于成员单位调整。根据要求,将原来的28个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调整增加为30个,并明确了具体职责。同时,根据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制体制改革的最新要求和县政府办《关于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通政办通〔2021〕94号),增加县公安局负责同志和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为县森防指副指挥长。 二是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林草局调整至县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县森防指办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县林业和草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除以上重要条款的修订,整个预案对很多内容、条款都进行充实、完善和调整,重点强化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实战性、有效性。 相关文件: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