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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位于通海县河西镇大回村的马家大院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马家大院主要由大回村57号院、101号院,102号院组成,总占地面积3479.74平方米。为民国初年回族马帮商人马原武同自已的大儿子马同柱、二儿子马同宽建盖。 马家大院建筑规模宏大、布局完整、建造技艺精湛,是典型的滇中明三暗五走马转角楼合院式建筑,还巧妙融合了西方建筑风格,庭院宽敞,气派庄严,房屋空间开阔高大,装饰精美细腻。整座民居雕梁画栋,彩绘以贴金为主,天井为青砂石地墁,窗下坎墙为红砂石雕花墙,梁柱、花枋、门窗雕刻精美。正房安六扇槅门,雕刻的“松鹤延年”、“花瓶茶壶”、“花草水果”、“雀鸟花卉”、“羚羊骆驼”等图案栩栩如生、精美绝伦,整樘槅门贴金彩绘保存完好,图案精美且蕴含丰富的传统文化,中西合璧,精巧绝妙。 马家大院保存了大量珍贵传统建筑的艺术瑰宝,承载着丰富的马帮历史文化信息,是滇中南地区马帮文化的历史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 通海千百年来都有“通江达海”的地理位置,商贸由来已久,有一条黄金商道“通海城路”,清初就开通了与周边国家的马帮商道,清中晚期形成了商品的生产地和中转站,在一百多年中发展成为一个在滇南颇有影响商业城市“小云南”,马家大院就是这一历史背景的浓缩和集中体现。(赵徽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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