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定好《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足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需求,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通海县《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决定举行《玉溪市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35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有关或者关注该立法工作的公民。从不同职业、不同地方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 2、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及相关部门专家。 3、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 4、县文旅、住建、综合执法等有关单位代表。 5、秀山街道、河西镇河西社区群众代表。 第1项人员不足的,由《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 (二)听证监察人2人 当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条例》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条例》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登录通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tonghai.gov.cn/thxzfxxgk/),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向《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地址:通海县司法局401室)。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8: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24年12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通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奇0877-3029061 《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公告附件1(报名表).docx
公告附件2-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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