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通海县杞麓湖蓝藻水华原位防控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纸质报告查阅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xt6z1vWi-23OXz1yMQgpA 提取码:v3np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于建设单位办公室查阅(联系方式见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影响的公众、企事业单位或其它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ClMz8OdYFMsyLqsAaQpmw 提取码:94hq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联系、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联系人:白工18287325723 评价单位: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18487234001,邮箱:69158468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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