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8年玉溪市通海县被云南省卫健委命名为“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健康玉溪”建设,在巩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确保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通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1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的《通海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打造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通海建设。 (二)具体目标。1.政策完善,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县城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3.体系整合,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4.管理先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5.全民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四、主要内容 (一)政府主导。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一把手)担任组长,成立办公室,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 (二)经费保障。县政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并以政府名义正式发布。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和决算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保证每年持续稳定投入。 (三)多部门协作联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与职责分工,将慢性病防控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制度或规定,并组织落实“控制烟草危害、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内容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承担科室、具体负责人,工作内容和时限,考核、经费,对内:健康相关工作,比如人居环境改善、无烟环境建设、健康食堂建设、运动设施建设/开放、健康宣教工作、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健康单位建设、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全民健身等;对外(社会服务):比如:学习强国、体育纳入中考、统战部门对党群的健康教育、农业部门对务工、务农人员的健康讲座、民委对少数民族的健康教育、禁酒令等。 (四)绩效评价。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组织2次由政府主导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和绩效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考核,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提高参与度和满意度。 (五)因素报告。由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六)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以上。 (七)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八)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 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九)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面禁烟;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十)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开展“三减三健”;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开展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健康社区须在社区工作者中招募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参加 “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并开展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的五进活动。 (十一)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十二)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 (十三)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各幼儿园、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 (十四)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作用。有5个及以上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的群众健身团体,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十五)强化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村/居委会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 (十六)慢性病全程管理。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为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服务,有效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 (十七)展慢性病综合监测评估。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及时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 (十八)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五、涉及范围 《实施方案》涉及通海县政府办、卫健局(创慢办)、9个乡镇(街道)、医保局、民政局、残联、财政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总工会、融媒体中心。 六、执行标准 《实施方案》中包含的总体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1版)》等相关要求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为推进《实施方案》,经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将《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由县级有关部门牵头和配合,共同推进实施。 相关文件: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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