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云政发〔2023〕2号),4月3日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玉政发〔2023〕8号),县委、县政府迅速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县直有关单位起草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聚焦县委全会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经济工作重点,突出政策精准性、有效性,重点考虑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全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盘活资源经济、园区经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全力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抓牢民生保障稳固民生之基等七个方面共提出23条具体措施: (一)全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提出5项措施。主要包括:围绕城市更新改造、园区规模壮大、土地盘活利用、湖泊保护治理、农业转型升级、消费市场激活、文化旅游开发等领域,加强项目包装谋划。2023年引进亿元以上优质产业项目2个、“链主”企业1家以上;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2023年完成实有市场主体40448户、净增3010户目标;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入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支持力度。持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申报认定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普基地,争取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加强本土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支持,对新增的贷款利率不超过3.2%、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的项目,积极申报争取省级2年期、2.5%的财政贴息;对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可根据市场化原则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与普惠小微企业主自主协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事宜。 (二)盘活资源经济、园区经济提出2项措施。主要包括:持续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五金机电主导产业、做强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以上。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深入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加快推广“标准地”制度,多措并举推进园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力争2023年园区工业总产值增长20%,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户。 (三)全力以赴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提出3项措施。主要包括:加快设施农业建设,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加大“两品一标”认证,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力争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105.2亿元;持续实施“百亿金融支农行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省市财政保费补助,鼓励保险机构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重点行业延链补链强链,以度电附加值为主的能效有序调节措施,优先保障能效高、效益好、排放低的企业和生产线用能需求,鼓励企业开展工贸分离,剥离服务业板块,以专业化优势,提升服务半径和质量,确保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以上。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创新活跃的典型应用标杆及成熟可行的解决方案产品,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 (四)全力释放内需潜力提出4项措施。主要包括:聚焦国家和省政策导向,精准包装项目,争取新增专项债券4亿元以上,积极争取省级“骏马奖”奖励。安排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对96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不少于13个、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项目不少于9个,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民间投资占比达40%以上。全面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向省级财政申报给予奖励,积极争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沉浸式旅游示范区建设等项目纳入省或市级重大文旅项目,力争旅游业收入增8%以上。落实好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家电和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力争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 (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提出3项措施。主要包括: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21个,建成区绿地率33%以上,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推广智慧停车系统,加快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新增智慧停车位1400个。加快实施县城“双十+”行动,统筹推进健康美丽文明幸福智慧5类县城创建,加快建设人口超过2万的重点集镇、1万的中心村。全力推进城乡绿美三年行动,实施绿美行动8个专项项目,积极争取省市级设立奖补资金,抓实农村“厕所革命”、“两污”治理和风貌整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大力发展“绿美+”经济。 (六)加快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出2项措施。主要包括:推动外资外贸快速发展,对外资企业全流程服务帮办,引进市外国内资金增长8%以上;巩固农产品出口对外贸发展的重要支撑地位,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3.6%以上。充分发挥中老铁路和泛亚铁路东线的作用,积极发展铁路经济,加快中老铁路沿线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北部物流园、九龙公铁联运中心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省动态调整项目库和省、市预算资金支持。 (七)抓牢民生保障稳固民生之基提出4项措施。主要包括:深入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确保年内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以上,期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2万人。实施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继续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种植面积7.5万亩以上;严格守护“菜篮子”,加强供需协调、强化市场监测预警,确保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全面推广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推广不动产“预告登记”事项,切实有效维护企业和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绝对优先;深入实施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推进“双十”县城建设,积极争取省、市级资金支持,加快补齐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短板;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疾病救治、防控物资、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突出做好老年人和患基础疾病群体的防控。 《实施意见》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责任单位要要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主动融入“通海之变”,靠前发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行研判调度,做实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优化工作机制;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明确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每季末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
相关文件: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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