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格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5-08-18 16:22 点击率:1打印】【关闭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管理,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遵循定价程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发改价格〔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农村公墓管理单位、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调整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

答: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管理,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调整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在成本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和财政补贴情况,兼顾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

3:调整制定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673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云价综合〔2018131号)等文件规定制定

4:调整制定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履行了哪些定价程序?

答:根据《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调查(测算)报告》结论,提出了《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调整定价方案(草案)》。定价方案草案经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多次讨论研判,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征询政府部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公墓管理单位、村民代表、丧属代表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定价方案。履行了成本调查(测算)、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定价程序。

5《通知》中的公益性安葬设施范围是什么?

答: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是指农村公益性公墓,通海县辖区内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设立为本村居民提供安葬骨灰(遗体)的非营利性殡葬服务设施。“本村居民”的界定以民政部门确定为准。

6:《通知》中的收费范围是什么?

答: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包括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及其维护管理费标准,具体包括:建设墓穴材料、墓碑材料、运输安装和人工劳务费,及公墓日常管理维护、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

7:《通知》中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具体是什么?

答: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最高标准(包含设施价格和20年维护管理费)为单墓穴3200/穴(·20年、双墓穴3600/穴(·20年,允许下浮。具体收费标准及管理规定按照非营利并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原则,由各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营单位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协商确定,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具体为:

(一)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含墓穴位及材料、墓碑材料、墓碑运输安装和人工劳务费;不含墓碑刻字、照片)政府指导价为:

1、单墓穴2400/穴(冢),允许下浮;

2、双墓穴(合墓)2800/穴(冢),允许下浮。

(二)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维护管理费(含日常管理维护、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政府指导价为:

每年40/穴(冢),不区分单双墓穴,允许下浮。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营单位每次收取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20年一次性收取800/穴(冢)。

8:如何强化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答:一是落实收费公示。县民政局、各收费主体要通过政府网站各农村公益性公墓点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项目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

二是强化价格执法认真受理群众对公墓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公墓管理运营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9:《通知》何时开始执行?

答:20259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有上级相关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关于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通发改价格20234)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关于调整通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