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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39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溪市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5〕39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出台背景、政策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明确:“各地区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要求:“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为贯彻落实国发〔2022〕5号文件和云政发〔2022〕41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30日印发实施了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结合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参照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在充分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县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版的负面清单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二、梳理原则 坚持“进驻是原则,不进驻是例外,例外必从严”,对确实因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不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三、主要内容 (一)清单修订情况 本次公布的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严格依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编制,在省、市级公布的负面清单基础上,结合通海县实际情况对部分事项实施机构等进行了修改完善,总体事项数量、名称、类型等与省、市级公布的负面清单保持一致。修订后,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共有78项事项(主项)。 (二)严格落实事项进驻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将以本次公布的负面清单为依据,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中央、省、市驻通单位和各级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驻通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三)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 结合本次负面清单编制公布,通海县将通过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是否包含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等基本要素,是否提供清晰的申请表格、示范文本、是否动态更新完善本地化要素信息等,确保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易用性,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相关文件: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通海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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