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3-09-12 18:07 点击率:120打印】【关闭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编制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环保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请阅读本《指南》。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得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通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办公地址:秀山街道办事处古城东路62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产生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的,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古城东路62;办公时间: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7-62164896216490;传真号码:0877-6216486;电子邮件:yxsthxhbj@126.com;邮政编码:652799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环保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申请获取环保政务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送我局。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环保政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我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申请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环境保护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7-6216489,地址:秀山街道办事处古城东路62,邮编:65279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