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通海县投资促进局 时间:2024-04-07 15:03 点击率:344打印】【关闭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是通海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负责开展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的由通海县投资促进局编制的《通海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1.登入通海县人民政府网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目录索引检索查找获取信息。

2.公众可以在县公共图书馆以及各政府部门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通海县图书馆:通海县延龄路19号;0877-3012192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从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填写《通海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政府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73029160

传真号码:08773029160

邮箱:thzxj08773029160@163.com

通信地址:通海县桑园新区秀麓写字楼1楼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103室。

邮政编码:6527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通海县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通海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三)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通海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通海县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负责通海县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咨询电话:08773029160

传真号码:08773029160

邮箱:thzxj08773029160@163.com

通信地址:通海县桑园新区秀麓写字楼1楼通海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103室。

邮政编码:6527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