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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300255200000 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关于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在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2)监督执行杞麓湖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 (3)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年度蓄水、供水和防洪计划; (4)按照杞麓湖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对湖泊水资源、水产资源和水域、滩地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年度蓄水、供水和防洪计划; (5)办理杞麓湖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 (6)确定封湖禁渔期,办理捕捞许可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7)办理船只入湖许可证,负责水上安全管理; (8)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建立杞麓湖水质监测、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 (9)协调、督促沿湖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保护职责; (10)在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依法集中行使通海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湖泊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由通海县人民政府拟定,报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 (11)通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是杞麓湖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业务归口通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隶属通海县水利局,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云人【2007】48号)文件精神,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转换为公务员管理制度。 根据通机编【2008】4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内设机构四个,即:办公室、水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工程管理股,其建制为股(室)。各股(室)的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日常工作,对股、室、队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秘、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印章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处理和信访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后勤保障、财务、会计管理和相应统计工作;负责征收杞麓湖水资源费、渔业资源保护费等行政征收费用。 水政执法大队 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落实《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范文件;研究提出杞麓湖水资源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建议,组织杞麓湖湖泊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并提出对策与建议;办理杞麓湖取水许可证;负责杞麓湖水政案件查处,调解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活动;承担杞麓湖水政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咨询等工作;负责杞麓湖水行政执法督查及有关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 渔政执法大队 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落实《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范文件;研究提出杞麓湖渔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建议;起草杞麓湖水生生物资源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相关的政策、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组织杞麓湖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涉及杞麓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杞麓湖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渔政案件查处;负责杞麓湖渔业资源增殖的技术指导,制定湖泊鱼种放养计划,杞麓湖禁渔区、禁渔期工作规划;办理杞麓湖捕捞许可证、垂钓证。 工程管理股 负责制定和执行杞麓湖年度蓄水、供水和防洪计划、防汛抢险、水情监测、防洪、工程及调度运用等日常工作;湖堤的加高、加固和沿湖桥涵、路闸、站的管理;湖水调度,防洪指挥,杞麓湖调蓄水隧道工程运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编制杞麓湖一级保护区保护规划、计划,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杞麓湖综合治理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防汛预案。 根据通发【2002】33号和通机编【2008】11号文件精神,核定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事业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1名。其他非领导职务设置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宣传,营造全民治湖护湖的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及宣传。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反复组织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安排行政执法审验培训1期2人次,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通过电视、网站、村组广播、微信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关于开展杞麓湖沿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杞麓湖湖堤路及部分河堤路实行通行车辆交通限制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00余份。通过宣传报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保护、爱护杞麓湖的意识,为建设生态美丽通海献策献力。 (二)法律体系构建 做好《条例》修订工作。《条例》修改工作。我局结合县湖管局成立以来执法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重点对一级保护区范围、湖管机构职能职责、行政管理措施和罚责四个方面对现有《条例》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于2018年6月3日修完《条例》初稿后提交县《条例》修改领导小组,并积极参与后续修法流程,适时提出修改意见。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做好杞麓湖一级保护区测绘划界和界桩安装工作。我局根据通海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十二次常务会议要求,对杞麓湖一级保护区进行测绘划界和界桩安装。杞麓湖一级保护区的划定和界桩的设置,为推进“四退三还”工作,明确杞麓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更好的履行《条例》提供了依据。 (三)体制机制建设 1、做好湖管体制改革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到玉溪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杞麓湖管理体制改革,我局认真做好湖泊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先后研究上报《关于加强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职能、编制和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通海县湖管局关于杞麓湖管理体制调整的意见》、《通海县湖管局关于对调整后的“通海县杞麓湖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的建议》、《关于加强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职能、编制和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和《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草稿)》等系列建议和意见。 (四)行政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授予的法定职责:全年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64件,收缴白漂90余块、丝网820余张、电鱼设备10套;拆除湖内钓鱼台120个、驱散非法捕捞人员2420余人次;清理违法入湖船只18艘,安装沿湖村组集体保洁用船号牌19块,签订《船只使用、管理安全责任书》19份;制止湖岸摆摊设点320余人次,全过程监督沿湖填土垫田12起;制止入湖游泳5起、南岸洗车1起;检查登记放生5起;对涉湖作业单位进行28次安全检查;联合执法100余次,共1050余人次,其中巡查90余次、850余人次。 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杞麓湖沿湖南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杞麓湖南岸湖堤上私自摆摊设点,经营烧烤等行为进行清理取缔。于2018年7月3日至10日由湖管局牵头,秀山街道、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配合,出动执法人员对杞麓湖南岸湖堤上私自摆摊设点、经营烧烤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本次联合执法共巡查40余次,450余人次,制止摆摊设点200余人次,劝离钓鱼人员1000余人次,摆摊设点造成混乱不堪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按照《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杞麓湖湖堤路及部分河堤路实行通行车辆交通限制的通告》要求,自7月2日起,由湖管局牵头,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林业局、秀山街道、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参与,在红旗河通江公路口至杞麓湖南岸黄龙路口间的湖堤路段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放、摆摊设点和钓鱼人员进行规范管理。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辆次,执法快艇10余次,通过水陆共进,协同执法的方式,共清理乱停乱放车辆700余辆,摆摊设点70余起,钓鱼人员1720余人次。有效制止了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和随意钓鱼等行为。 (五)项目建设 1.杞麓湖生态巡护道路项目,该项目作为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的配套项目(以下简称“大3P”),其可研、立项、水土、环评等手续均与3P项目一并办结。按照可研报告的要求,项目建设期为4年,即2017年-2020年完成建设。目前正在组织编制项目初设. 2.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程项目,该项目是“四退三还”中重要的项目之一。2018年12月-2022年12完成。项目目前已完成立项审批、环评和水保手续的办理;完成专项债券资金上报审批,争取到位资金3亿元;完成资金下拨1.81亿元用于征(租)地和项目工程前期;完成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划界和界桩安装、一级保护区测绘和实物调查工作;完成一级保护区内项目建设用地征(租)共计2275.0104亩(截至日为12月25日);目前正在实施一级保护区界线护栏安装工程、持续推进征、租地工作;正在组织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图和造价审查。 3、生物治污(以渔净水)项目。201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湖管局与亚美公司签订《以渔净水项目合作协议》,由亚美公司负责实施“杞麓湖生态渔业生物治污”项目。2018年11月25日,为切实履行好《以渔净水项目合作协议》,县湖管局与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亚美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联合组建杞麓湖生态修复研究中心。“中心”将聚焦杞麓湖水环境保护治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相关技术研发,为制定杞麓湖保护治理规划、标准、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今后将持继加大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对杞麓湖流域水环境进行全面调查,找准问题根源,对各问题定性定量分析,尝试构建杞麓湖水环境治理模型,为编制治理规划、制定管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 2018年,我局与在沿湖进行作业的5家公司,即云南海渠清治服务有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亚美湖泊水质治理有限公司、云南建投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 第二部分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7.924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7.92434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7.924346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35.875654万元,增减率33.65 %,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财政资金紧张,项目预算批复资金减少;2.2019部门预算编制在职在编人数13人相比2018年减少6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减少。 其中:本年收入267.9243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924346万元(本级财力259.504346万元,专项收入259.50434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8.4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924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924346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67.924346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减少 135.875654万元,增减率33.6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财政资金紧张,预算批复资金减少;2.2019部门预算编制在职在编人数13人相比2018年减少6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减少。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 1.项目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2%。是反映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249.924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3.2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74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16%。是指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方面及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2687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5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0878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不足1.006059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50530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94212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10654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4.262807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32%。反映的是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26280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8.9356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27195万元)。 (3)农林水支出181.1531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7.62%。是指用于保障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其中农业支出181.1531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80.7331万元、事业运行0.4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9.2336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18%。反映的是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为住房公积金,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规定的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9.233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924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924346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基本支出249.924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3.28%。 工资福利支出214.659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2%。其中基本工资44.994万元、津贴补贴72.4044万元、奖金3.7495万元、绩效工资3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308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235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缴费5.32719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18159万元、住房公积金19.23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86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6%。其中办公费2.42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24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4万元(含非税政策预算返还0.1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1.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2万元。 其中:标准公务费参公人员13人*4000元/年、人=5.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元/年、辆=2.5万元 工会经费13人*400元/年、人=0.52万元 福利费13人*1000元/年、人=1.3万元 差旅费13人*1000元/年、人=1.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052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其中退休费12.96万元、生活补助0.4452万元。 2.项目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2%。 (1)商品和劳务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85%。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专用燃料费3.75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 (2)其他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87%。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本级项目支出18万元,分别是: 快艇燃修补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快艇正常运行的油费和修理费支出。 2.联合执法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杞麓湖的各种违法行为的经费支出。 3.非税收入返还用于湖泊管理工作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保护治理杞麓湖工作经费支出。 四、关于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单位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此项工作预算安排 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2019年我单位无此项工作预算安排。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我单位无此项工作预算安排。 五、关于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无此项工作预算安排。 六、关于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合计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2018年 “三公” 经费预算数与上年4.3万元比减0.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标准,费用下降,节约开支,减少接待人次。 (一)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控制数1.1万元比2017年预算1.8万元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 标准,费用下降,节约开支,减少接待人次。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支出267.924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924346万元,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3.28%。 2019年基本支出249.924346万元与2018年基本支出314.8万元相比减少了64.875654万元,增减率20.6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在职在编人员比2018年减少6人,使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八、关于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支出267.92434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万元,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2%。 2019年项目支出18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89万元相比减少了71万元,增减率20.22%。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项目经费预算减少,相比2018年主要减少项目为: (一)18年预算支出大头鲤增殖放流经费10万元,19年无此预算项目安排; (二)18年预算聘请执法管理人员经费支出(非税安排)36万元,19年无此项目预算安排; (三)18年预算杞麓湖一级保护区环境生态网格化考核经费(非税安排)33万元,19年无此项目预算安排。 九、关于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单位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13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13万元。2019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减1个。增加原因2019年对项目的绩效管理增加强度。 我局2019年预算实施下列3个项目,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为: 1.快艇燃修补助项目预算。杞麓湖是通海人民的母亲湖,快艇正常运行能够及时对杞麓湖的情况进行巡查监控,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反馈处理,保护好杞麓湖。 2.联合执法经费项目预算。切实加强对杞麓湖的保护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杞麓湖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非税收入返还用于湖泊管理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杞麓湖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有调蓄水、防洪、气候调节等功能,是通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资源,是通海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湖”,按照《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实施办法(送审稿)》,加强保护、合理利用杞麓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十一、关于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2019年对下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2019年对下绩效目标情况。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6万元。其中办公费2.42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24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4万元(含非税政策预算返还0.1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1.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单位资产总额11196.27万元,固定资产163.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 万元,在建工程0.00 万元,无形资产0.47万元,其他资产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11011.37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004.7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为杞麓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功项目建设单位2019年拨入省级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使流动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增加6.73万元, 由于2017年通过政府采购的资产18年付款,所以18年入固定字长使固定字长增加。无形资产减少0.08万元,由于无形资产18年继续计提摊销使无形资产减少。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 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 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 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杞麓湖】 杞麓湖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今天的杞麓湖东西长10.4公里,南北平均宽3.5公里,湖岸线约32公里,平均水深4米。湖面海拔1796.75米时湖泊面积为36.86平方公里,蓄水量为1.486亿立方米。杞麓湖径流区面积占通海县总面积的47.8%、耕地面积占全县的86.9%,居住人口占通海县总人口的90%以上。杞麓湖有雨水调蓄、防洪,生态修复、气候调节等功能,蓄水资源是通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资源,是通海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湖”。 第四部分: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42300255200111 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21904352663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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