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残疾人司法保护!云南省残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来源:通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4-02-01 09:13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残联5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残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作出部署安排。

《实施意见》要求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落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把做好残疾人司法保护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重要举措,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实施意见》明确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享受公共法律服务。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优先及时就地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引导残疾人尊重服从并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对行为违法的残疾人信访事项依法处理,维护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意见》指出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惩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残疾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努力让残疾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怠于履行维护残疾人权益职责的行政机关和侵害残疾人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主体,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实施意见》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残联组织加强涉及残疾人案件的统计、分析和研究,加强对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指引,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尊重、关心、支持、保护残疾人等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来源:云南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