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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玉溪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的重点任务,通海县信用办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下发了《关于报送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提醒函》,积极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我县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基点,全面提升信用数据归集共享能力 (一)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各类会议上强调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做诚信人、干诚信事,带头做好诚信宣传的组织者和传播者。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通过召开信用专题会、培训会、工作布置会或座谈会等方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我县全面、及时、准确做好相关信息归集和报送。一是加大各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提高成员单位思想认识,明确部门工作任务,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公示,按照国家公示数据规范,依法归集双公示数据,各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网站公示,做到数据规范、有效。二是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印发的《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以下简称“《目录》”)及相关工作通知,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及《目录》进行信息归集,按时做好“双公示”及其它信用信息的推送及发布,实现数据共享畅通高效,并对信用信息归集的数量、质量等情况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相关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并做好我县城市信用数据的监测上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事业及民生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县信用办及时下发了《通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事业领域信用数据归集的通知》(通信用办〔2021〕2号) 、《通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实、归集、公示重点民生领域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通知》(通信用办〔2021〕5号),积极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对涉及领域信息统一归集。在2020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中,通海县评价得分89.5分,排名全市9县(市区)第6,为优秀等次。在《玉溪市2021年1季度信用信息归集情况通报》中,截至2021年3月31日,通海县归集数据总量为6.04万条,排名全市9县(市区)第1,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把握重点,深入推进信用应用 (一)深入推进信用承诺制。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全面推广市场主体事前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为提高企业和自然人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业(领域)通过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容缺受理、审批替代、主动公示、信用修复、行业自律等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将审查信用信息作为其中重要项和前置条件,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可以先行办理,并对市场主体作出的信用承诺应当在本区域本部门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云南玉溪)”网站向社会公开。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市级信用网站主动作出综合信用承诺、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海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1〕8号)要求,建立本行业(系统)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及时推送至市信用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针对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设立、变更中的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2021年1月至6月15日,各市场主体设立申请人共签署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2371份。通海县总工会按照《关于归集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的通知》相关要求,将工会法人信息包括法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上报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工会法人信息,加强了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努力推动信用承诺、示诺、践诺、监诺形成全闭环的监管机制,为“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二)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综合研判其信用状况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监管要求和工作实际,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并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对信用办推送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名单内市场主体,要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2021年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推动实现监管常态化。统筹制定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9项,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计划任务按时完成。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调整。拓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通海县治安大队2021年度制定联合抽查计划3个,涉及事项4项,目前完成联合抽查计划2个,事项2项;网安大队对全县28家注册登记的网吧,按照8%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拓展“信易+”场景应用。一是积极提供“信易贷”服务,针对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多次深入企业调研了解掌握情况,通海县工商联联合人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深入企业讲解相关金融,提供“信易贷”服务,让信用好的企业享有免抵押、低成本、更快捷的服务,使守信企业得到更便捷的融资服务。2021年上半年,通海县工商联向市联提交2户民营企业贷款申请。并结合开展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对报名个体工商户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的推广。二是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征信查询工作。为加强贷款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程序规范服务管理措施,通海县人社局对各项扶持项目的对象范围、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扶持项目初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引入“互联网+”模式,利用手机APP,创新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有效提升贷款经办服务质量及效率,同时,对贷款人员进行个人征信查询,截至6月联合各大银行对贷款申报者进行征信查询,经查询,符合条件的“贷免扶补”58人(户)、创业担保贷款328人(户)、小微企业贷款0户;共发放贷款金额0.7720亿元。三是推广文旅单位注册使用“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联网直报的2户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和3户住宿业大个体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截至5月31日,5户企业完成注册工作,入驻“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据了解,目前,5户企业均无贷款需求。 (四)依法推进联合惩戒。深入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全面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通海县人社局5月10日通过协同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随机抽取出7个被检查单位,通过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方式,集中开展用人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2021年5月18日、19日进行检查,参加专项检查人员共42人次,县人社局14人次、县公安局14人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人次。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县人社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凡是达到列入“黑名单”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或引导、参与讨薪)坚决列入“黑名单”管理,加大打击震慑力度和实施联合惩戒。通海县市场监管局着力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不断运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功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其他政府的失信企业名单嵌入业务信息化流程,实现各业务条线联合惩戒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推动联合惩戒备忘录各项措施落地。截至2020年12月28日因未在规定时间年报或通过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218户,改正后申请移除909户;未在规定时间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124户,补报年报后移除77户;未在规定时间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10568户,补报年报后移除6891户。 (五)持续推进城市信用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公共信息中心发布《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0年版)》要求,确保“双公示”信用报送工作质量,开展诚信监测工作,做好突发不良信用事件的应急处理,积极探索开展“信用县城”、“信用小镇”、“信用园区”创建, 打造诚信示范街区。加强信用报告应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县信用办及时制定并印发了 《通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通信用办〔2021〕9号)》,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在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时,充分利用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主动查询和使用申请人信用记录,或使用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标准出具的信用报告。 三、突出难点,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一是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度。通过通海县人民政府网站、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礼乐名邦政务客户端、礼乐名邦-通海政务微博、礼乐名邦通海微信公众、通海县融媒体中心等方式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多途径“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对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同步解读。严格执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强化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回应,完善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今年以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公开听证12件,其中对民事行政监督听证5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0件,公诉部门作出不起诉开展公开听证7件;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月度通报制度,对不按时限公开、不公开的案件承办人进行通报,督促承办人及时规范公开法律文书,目前网络上公开法律文书256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条。在公开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失信问责机制。县委组织部依托干部系统及公务员信息系统,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通过完善干部信息系统,建立诚信体系数据库,将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等信息录入系统,通过数据库对公务员进行全面了解,及时有效地为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提供诚信信息。同时,建立领导干部负面清单台账,修改完善了《通海县科级领导干部倒逼管理“负面清单”数据库管理办法》,同时强化公务员诚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诚信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并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工作挂钩,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不得晋升职务、工资,并视情况予以谈话提醒等处理。新录用公务员在政审时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查询结果,查看相关诚信档案是否受影响,《公务员诚信手册(初稿)》已制定完成,进一步修改完善下发实施后,公务员诚信行为将得到有效规范。对参加县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部进行政审,为组织部门对新录用公务员、“两优一先”人选及其它部门参加荣誉评选的人员进行了审核,为政府部门诚信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县信用办积极督促各相关部门在行业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承诺、政府债务预防违约、政府统计、清欠工作等重点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经梳理我县无政务失信行为。 (二)持续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通海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把会计人员诚信教育贯穿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通过“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采集会计人员信息,完善会计人才库,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截至2021年6月11日,已在系统中进行采集1703人,审核通过1386人,信息不完整待完善的83人,审核未通过234人,通过建立会计人员电子档案,不断完善全县会计人才库,也为今后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打下基础。通海县公安局对我县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型挂车、危化车逾期未检验和重点驾驶人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的名单,通过“通海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微通告”进行曝光,共曝光“建水县曲江回通联运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分公司”“通海县磷业汽车运输实业有限公司”“通海县兄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兴鑫运输有限公司”“玉溪现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176辆。对重点驾驶人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的178名老司机进行曝光,并暂缓受理车驾管业务。重点驾驶人必须先办理违法处理、检验后才允许办理相关业务。二是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及时清理解决发现问题,使户口登记更加完备准确,切实维护居民身份证正常使用和管理秩序,确保户口登记的“唯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结合“三查四告知”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行业场所的检查力度,督促旅馆业落实“四实”登记制度、物流寄递、加油站做好实名登记,物流寄递落实开包验视制度。截至2021年6月14日人民银行通海支行共受理人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0笔、企业信用报告查询78笔、司法查询13笔,接受征信咨询300多人次。受理以上业务的范围均在《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信用报告查询业务办理合规,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 (三)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县信用办积极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信息管理。通海县司法局加大律师队伍的管理力度,压实律师事务所主任管所治所责任,与我县4家律师事务所14名律师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经律师本人签字后交律师事务所一份、我单位一份、律师本人留存一份,杜绝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的发生,确保我县律师队伍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严肃政治纪律和执业纪律,严格落实三个“决不允许”和八个“不得”的律师执业政治底线。2021年1月至5月通海县公安局通过“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公开特定对象38条,公开文书322条,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56件,刑事文书266条,刑事文书主要公开了受案登记表、立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全部隐去自然人的相关信息。 (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引导。开展“诚信玉溪”宣传活动,依托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宣传信用政策法规。通海县公安局开设官方自媒体3个分别为“云南玉溪通海警方”微信、“玉溪通海警方”新浪微博,“通海警方”今日头条三个平台累计拥有粉丝85000余人,县局每周“一三五”定期推送侦查破案、社会救助服务、防范知识等各类警务信息,今年以来先后发布各类信息300余篇;并与通海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开设“警方时空”电视专栏,每月策划制作一期专题。同时我局与玉溪日报春城晚报、法制与社会云南警方杂志、云南日报、人民公安报和玉溪电视台、云南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均保持良好沟通,每年在上述报刊、电视台发稿量保持在200余篇左右;同时做好线下主题宣传。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节点通过组织走村入户、警营开放、法制宣传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反电信诈骗、禁毒宣传、“盗抢骗”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四是选树先进典型,今年一来推出12名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岗位标兵集中报道,宣传他们的事迹,作为学习的榜样。二是加强信用主题教育培训。为提升社会公众征信与信用知识,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公众学征信、懂征信、用征信。2021年以来,人行通海县支行按照上级行工作要求,开展一系列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服务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联合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走进四街镇六街村开展金融夜校活动”、“联合通海县农业银行到通海县兴蒙蒙古族乡开展送征信知识进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教育服务活动”、“联合通海县邮储银行组织满天星志愿服务队深入通海县九街中学开展征信宣传活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服务活动。通过现场授课征信知识、发放宣传折页、面对面讲解、悬挂横幅、现场答疑等方式,就如何维护自身良好信用记录、如何进行征信维权、怎样在网上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等知识进行讲解宣传,提高辖内征信知识覆盖面和少数民族地区征信知识认知度,同时,依托诚信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宣教活动。向学生及老师宣讲诚信知识。2021年6月11日上午,联合通海工行到通海县诚信宣传教育基地——通海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向学生和老师们讲解征信知识,教大家如何在网上查询信用报告,对于大家提问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下一步将积极举办一期信用知识培训班,引导具备条件的失信主体尽快进行信用修复,重视信用修复工作,让信用主体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 四、聚焦热点,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依法依规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信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反馈意见,进一步将信用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现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按照《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通海县涉及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开展清理规范。经梳理通海县公安局对两个没有上级政策支撑的文件进行了废止。 (十五)深入开展信用专项治理。集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5月31日,通海县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案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同比破案增加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增加26人。2021年1月至5月,我县“断卡”行动中共查获贩卖手机卡、银行卡“两卡”人员103名。大力推广“金钟罩”防诈骗小程序注册使用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将广大人民群众置于安全保护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截至6月11日,受保护人数已达132219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继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通过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成立检查组,1-5月组织实地和智能审核系统检查协议医药机构116家(次),覆盖率达69%,发现54家(次)协议医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查处并收回违规费用12.99万元(含违约金)。对27家存在药品摆放混乱、无价签、数据维护不及时等违规行为的药店给予了立即整改的处理;先暂停、后终止了1家长期未提供医保服务的药店。对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未及时上传参保人员住院信息、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如实上传诊疗信息、冒名就诊等违规行为的19家医疗机构,按违规性质分别给予拒付、追回违规费用、承担违约金13家(次),立即或限期整改6家(次),通报批评6家(次)等处理。1-5月核实死亡人员信息并完成停保处理887人,追回多划个人账户36人0.79万元,追回冒领医保待遇5人0.15万元;完成意外伤害登记2953人次,调查核实参保人员隐瞒第三责任人拒付和部分拒付109人次,拒付金额240.60万元,调查审批情况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协助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开展1例意外伤害案件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作书面回复;对审计发现的178例超标准、重复住院与涉及医院进行核实,并进行费用追回处理。通过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对不合理费用严格扣除,2021年1-4月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13314人次,抽审病历 1009份,抽审比例要求不低于5%,实际达7.58 %,审核扣款31.94万元。根据《玉溪市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玉溪市开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玉处非函﹝2020﹞6号)、《通海县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规定和县扫黑办的有关要求,联合人行通海县支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税务局对我县金融放贷、保险和从事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部分进行金融放贷业务广告资讯宣传的批发零售行业企业、二手车租售行业企业、寄售行业经营户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五、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合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促指导。积极与上级加强沟通协调,参照国家和省做法,对上级反馈的各单位各部门、“双公示”报送等重点工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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