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近年来,随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处置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总体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投资理财、债权债务抵消托管、债务化解消费返利等仍然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基金公司等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许多人投资受到损失,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倾家动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讲呈现以下特点。 一、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从过去的农林养殖、资源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金融互助平台”、“股权众筹”、“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听起来高尚大,实则是陷阱、圈套。 二、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群众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储蓄” 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另外是利用网络平台、手机APP等方式以投资理财为掩护从事非法集资、高利放贷、套路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业务活动,比如P2P网络平台、荷包平台、轻易贷、众筹平台、第三方支付等网络平台,涉及面较广,查处的难度较大。 三、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债事服务”、“解债咨询”、“债权债务抵消托管”、“债务化解”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嘘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的合影及各种获奖证书,欺骗性更强。还有的抓住老年人的心理,以举办老年养生保健知识讲座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夸大、虚构保健品、磁疗产品的作用和功效,以发放鸡蛋、面条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来引诱老年人投资入股、交会费分期购买保健品及磁疗产品,当吸金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立马拿钱跑路。 四、非法集资有下乡进村的趋势。各类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村、社区广布“熟人业务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向农村群众虚假宣传各类高收益投资理财产品、买卖外汇吸收资金,从身边的熟人开始下手。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的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或公开设立银行式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打国家法律、法规的擦边球,违规放贷。 为帮助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止上当受骗,县处非办特别提醒在投资理财前要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局、证监局)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的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受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 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必受国家法律严惩。广大群众应识别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画饼——造势——吸金——跑路”的套路,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 不羡慕高额回报,不落入陷阱圈套! 举报电话:0877—3011782 通海县财政局 通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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