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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300533301000 附件3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乡规划、招投标、房地产管理、建筑质量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承担城市规划区市政建设的职责;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承担住建系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管理的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建议和提案办理,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2018年住建局承担着市、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47件,具体是县人大建议25件,主办件21件,协办件4件;县政协提案18件,主办件17件,协办件1件;市人大建议4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1件。这些建议和提案,涉及住建局所管辖的方方面面,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住建局工作的重点和中心。自接到交办的议案和提案后,我局把办理过程作为了解民意、研究、改进工作,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契机,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股室、部门,局长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督办。截止9月20日,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8件主办件、市人大建议主办件3件全部办结,做到走访率100%,回复率100%,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已解决问题22件,达53.6%,列入储备项目15件。 2.抓规划,城乡规划扎实有效推进。一是按照省市新的发展战略和多规合一要求,重新修编《通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 —2030年)》,同步提升完善县城给排水、综合交通、公建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利用、城市设计与色彩、消防、绿地系统8个专项规划编制,计划11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审批。二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工作思路,编制了《通海县提质扩容城乡一体化方案》,精心梳理项目78个,计划投资243.43亿元。三是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和路域环境整治,完成了《秀山路、挹秀路两厢城市设计》、《通华公路杨广段道路改造规划》编制,启动了《玉通路、江通路和杨广大道道路整治规划》编制,提升主入口、主干道、重要视觉通廊建筑形象。四是根据新的核心保护区划定面积,完成了《通海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了《通海县建筑风貌控制导则》、《通海县城市规划区广告管理办法》编制工作。五是编制了《通海传统民居修缮手册》和《通海县传统民居改造指导手册》工作,加强传统民居的科学保护,规范维修。六是围绕纳古“一千零一夜”特色小镇建设,编制完成了纳古镇工业产业转型发展规划、旅游发展战略研究、望三海公园及小海湿地公园规划和纳古镇居民点改造规划;成功将杨广镇申报为省级智慧农业特色小镇,完成了《杨广智慧农业特色小镇总体规划》编制并启动建设。七是按照市级科教创新规划定位要求,启动《通海县科教创新城(桑园片区)规划》编制工作。八是开展了杞麓湖保护系列规划编制,编制了杞麓湖径流区《一水两污和公厕治理实施方案》,完成了通海县一期杞麓湖流域200个村庄“一水两污+公厕”实施方案初稿编制,配合完成通海县杞麓湖流域供水保障与生活污染物治理“十三五”专项规划(2016-2020年)。九是启动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第一批83个村庄建设规划提升编制和抓好第二批136个村庄建设规划提升编制工作。十是完成了里山乡小荒田村、河西镇大回村、兴蒙蒙古族乡桃家嘴村三个国家第四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四街镇者湾村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 3.抓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按照“抓新建、保开工,抓续建、保竣工,抓竣工、保投产”原则,全力以赴抓好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是积极进行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前期工作,编制了《通海县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估算投资2.6亿元,对秀山路、挹秀路、通华路提升改造,对礼乐路、东大街等主要道路实施雨污分流、管线入地,绿化、亮化、路面修复,已确定监理单位和EPC项目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计划年底开工。二是启动了礼乐西路、八一路等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配套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2.6亿元,项目于8月底开工,完成投资380万元。三是完成了秀山路挹秀路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建设和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实施绿化改造、路面修复、设置交通标志标识,完成投资4250万元。四是启动了秀山路“三点一线”提升改造工程,完成秀山路东入城口金山八组、十二组和通建路南入城口绿化工作,拟对金汉环岛进行改扩建,完成投资490万元。五是对城区5座公厕进行提标修缮改造,现2座已竣工投入使用,3座正在实施中。六是严格按PPP模式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后续工程(含四街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建成污水管网20674米,正进行厂区处理建(构)筑物土建施工,计划2018年3月底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0916万元。七是围绕农村“七改三清”人居环境提升要求,加快以改路、改房、改水、改圈、改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率先提出实现县域所有自然村通硬化公路目标,完成道路硬化里程57.4公里、建成饮水管道9841.25米、32个村级行政村改厩531户、乡镇公厕覆盖率达100%,“百千工程”、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有序推进,点亮通海行动正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八是以棚改助推“城中村”改造,启动城郊七组窑上口片区157棚户区改造,完成“三调”工作,签订货币化补偿协议100户,完成拆迁41户。九是督促加快推进花果山保障房附属设施工程、嘉诚(豪庭)休闲商业广场一期、滇南购物中心等项目建设。十是积极做好九龙街道,河西、四街、纳古、杨广四个建制镇的“一水两污”9个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4.抓管理,城乡综合秩序明显改善。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五年行动为契机,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实行点面结合,定点值守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疏堵结合,划片责任管理等措施,推进治脏、治乱、治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一是抓好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占道停车、占道经营及流动摊贩管理等,加强对管制刀具监管和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将非法小广告清理纳入常态化管理,共清理占道经营10000余起,没收广告牌350余块、清理小广告12000余条,清理宣传标语、布标、横幅500余条。二是在过境秀山路、挹秀路安装机非隔离栏、交通标志标线,在重要路口增设红绿灯和禁停标志牌,加强对车辆停放市场化运营单位监管,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中心城区、公路沿线全面整治乱停乱放等,贴违法停车告知单504张,有效实现治堵。三是加强对街道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营单位监管,强化公厕免费后考核管理,将城市“牛皮癣”整治纳入常规化管理,采取每天冲洗公共点移动垃圾箱周围地面及果皮箱、洒水降尘、夜间循环冲洗主要街道、狭窄路段增设小型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等措施,有效实现治脏。四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严格落实城市道路和人行道开挖审批制,及时维修破损道路、人行道,有效控制“马路拉链”;加强行道树、绿化带、路灯维护管理,亮化美化城市环境。五是启动了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开展了省、市、县三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申报评选工作,完成了秀山路、挹秀路、礼乐西路桑园段和新区广场绿化提升改造,将补齐县城绿化短板,对县城15块绿地和古城东路、东大街、西大街等主要道路进行绿化苗木提升改造,提高景观质量,确保2018年6月前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标准。六是按照《通海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实施方案(试行)》,推进城市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排查出违法违规建筑194宗,建筑面积55687.61m2,查处118宗,建筑面积39012m2,拆除19999 m2。七是加强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建成区及周边地区的建设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挡,加强工地文明施工和洒水降尘管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低尘作业方式,投资29万元购置了电动清扫车1辆,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八是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有序开展。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三清一绿”(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死角和绿化环境),截止9月30日,参加活动人次5.4万人,清理污水沟12.1万米、清理卫生死角1141处、清除垃圾7690吨,户改厕623座,药物灭蚊灭蝇2.2万m2,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 5.抓民生,惠民力度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管理保优质供水。实现了微信、支付宝网络服务平台查询缴纳水费,开通了电子化服务系统服务用水户,安装了水源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的监测,确保优质供水,截止9月30日自来水供水量292.9万m³,日均1.07万m³,水质合格率99.8%。二是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加强污水厂运营监管力度,强化污水截污干管巡查维护,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0.94%,截止9月30日处理污水量205.62万m³,日均0.75万m³,累计削减 化学需氧量435.83吨、氨氮44.08吨;督促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场运营单位严格按规定运行,107吨/日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5%以上,垃圾卫生填埋69260吨,处理渗滤液量11817吨。三是住房保障工作井然有序。完成了2012年、2013年共计1816套花果山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督促推进附属工程建设;“政企共建”公租房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教育卫生系统500套廉租住房已完工待验收分配入住;开展了花果山保障性住房第一批1470户公开摇号选定房源工作,进行2017年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将 512户纳入了保障对象。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稳步推进。整合百千工程、地质灾害搬迁、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全面实施农村临违建筑拆除规划重建,同步实施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以建促拆、拆建结合、整村推进,2017“百千工程”惠及122个村,传统村落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惠及4个村。五是夯实扶贫攻坚工作。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稳步推进2015、2016年8220户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全力配合扶贫、民政和残联部门完成全县6256户4类重点对象精准识别,组织完成全县3292户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认定,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动员暨现场会,全面启动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的危房改造,确保省市下达2017年危房目标任务(省级下达任务350户,市级要求至少完成480户)圆满完成,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均落到实处。 6.抓行业及安全监管,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出台了《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内部办理流程》,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截止9月30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件,完成规划竣工验收35件,出具规划条件和意见76件;办理项目报建备案32件(建筑面积185615.4m2,投资116536.9万元),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件(建筑面积45388m2,投资总额17937.92万元);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10件,核查审批登记备案20件,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5.33万元;办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29件,临时占道审批575件,收取占道费32.70万元;办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1703件,一般程序35件,已结案17件,收取罚款10.34万元。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将国家投资在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基本纳入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组织完成20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建筑面积13.14万m2,中标价36362.79万元,招标率100%。三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工作。上半年完成建筑业产值54296万元,比2016年38749万元同比增长40.1%;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应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欠薪隐患排查和处理,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劳动计酬制度。四是严格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实行每日巡查、每月抽查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重点对施工现场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地条钢”专项治理、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等13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截止9月30日,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20个,受监工程134个,监督率100%;竣工验收25个,办理备案23个,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签订2017安全生产责任书39份,巡查、抽查在建项目141次,组织安全大检查13次,下发整改通知12份,停工通知12份,整改率达100%。五是加强房地和物业管理。认真贯彻房地产业平稳健康的政策措施,加强房地产交易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做好商品房共用维修金收缴和监管使用,强化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加强小区物业监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160万元,商品房销售面积6.83万m2(与去年同期5.47万m2增24%),房地产从业人员数259人(与去年同期234人增10.68%),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646.9万元(与去年同期637.5万元增1.47%),商品房共用维修金归集8307户4980万元,支出52.86万元。六是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管理。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实行每月巡查检查制度,加强瓶装燃气市场安全管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通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七是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夯实。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增强“红线”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继续深化燃气、供水、市政基础设施及建筑行业、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安全整治,注重城市防洪,采取刚性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7.抓自身建设,行政效能全面提升。落实县委巡察意见整改工作,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党章、守规矩、讲纪律贯穿学习教育始终,党员的先锋作用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贯彻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实现住建系统工作法律顾问全覆盖。认真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对新农村建设、房地产纠纷、物业管理矛盾、城市综合管理等突出信访问题搭建沟通平台主动受理,办理上级转办信访件24件,信访办复及时率达100%。以强化党务、政务公开为重点,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做好了重点项目建设、财务、政务等重要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肃整治“四风”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通海县规划局; 3.通海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4.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 5.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 6.通海县市政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7.通海县房管所; 8. 通海县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站; 9. 通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XX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4.65万元,占总收入的70.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XX%;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3.15万元,占总收入的29.07%。与上年对比减少3855.08万元,降低51.31%,主要原因是项目专款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5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52万元,占总支出的32.80%;项目支出2590.23万元,占总支出的6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59.85万元,降低43.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专款减少;二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4.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改革性补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6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0.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32.91万元,降低52.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专款减少;二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5%。与上年对比减少2211.06元,降低38.0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专款减少;二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城西公园补偿金、绿化管护费、二污省统借统还借款利息、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等; 2.科学技术(类)支出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秀山路、挹秀路两厢设计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5.城乡社区(类)支出271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6.农林水(类)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补助; 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抗震应急; 8.住房保障(类)支出14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农危改工作及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等。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8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60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94万元,完成预算的32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64.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2.44万元,增长6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81万元,增长6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7.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下属单位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94万元,占97.9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占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9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农危改、保障性住房、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重点项目监督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危改、保障性住房、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重点项目监督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万元,增加12.39%,主要原因分析提高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政策补贴及人员经费及五大保险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1886.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11.94万元,固定资产912.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7.01万元,无形资产2.95万元,其他资产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42.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83.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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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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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886.75 | 20811.94 | 912.58 | 238.41 | 413.54 |
| 260.62 |
| 157.01 | 2.9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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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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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42300533301111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90917063920503.pdf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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