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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11 11:48 点击率:405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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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人民防空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执行产业政策;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6.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乡镇镇区污水治理、公厕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农村建筑风貌引导;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指导、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对报监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过程监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监督执法职责。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人防工程的报建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2.承担名城保护的管理职责。制定我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依法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建档、保护标志设置、修缮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通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城乡公路建设工作;

(2)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成竣工验收后移交通海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日常监管;通海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负责市容市貌、道路清扫保洁、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绿化管理、垃圾填埋场和户外广告等城市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燃气违法案件的办理。

(3)与通海县交通运输局、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通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经济指标,促经济稳增长。2019年上半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承担着固定资产、建筑业产值、招商引资、房地产行业发展等经济指标任务。截至目前,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2511万元,均完成每月下发的任务目标;一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27000万元,同比增长28.4%,增加值增速50.0%,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完成招商引资21740万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7%。在房地产行业方面,截止2019年5月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08万元,同比下降18.3%;商品房销售面积2.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4.9%。截止2019年3月房地产从业人员数2019年3月251人,同比增2.03%;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情况2019年3月246.6万元,同比增2.07%,各项经济指标发展平稳。

2.抓城乡规划,促城市品位显著提升。一是按照省、市新的发展战略和多规合一要求,修编完成《通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二是同步提升完善县城给排水、综合交通、公建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利用、城市设计与色彩、消防、绿地系统8个专项规划,规划方案待专家评审;三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编制了《通海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并通过县规委会审议;四是结合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和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提升编制,共编制343个自然村的村庄建设规划;五是按照《通海县8.13、8.145.0级地震灾后民房级村庄恢复重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提升编制24个灾后恢复重建重点村(社区),共137个(含秀山街道已完成的16个)自然村的村庄建设规划。截至目前,完成规划编制的有123个自然村。其余14个自然村预计今年年底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村(社区)的规划提升编制工作。

3.抓历史文化名城申报,高站位推进名城保护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积极与国家住建部、国家文物局专家联系,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对评估表、基础数据表进行更新并及时提交国家住建部进行审查;二是2019年5月顺利通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考察迎检工作,并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问题整改;三是抓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考察契机,争取资金39万元对部分历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四是加强《通海传统民居修缮手册》和《通海县传统民居改造指导手册》发放、宣传工作,强化《通海传统民居修缮手册》和《通海县传统民居改造指导手册》在传统民居修缮与改造过程中规范指导作用;五是配合县委宣传部记者走基层·通海活动接受记者就通海古城的保护与开发采访,进一步宣传我县的古城保护工作。

4.抓城市建设,促建设美丽县城。一是全力推进通海县行政新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累计完成综合管廊1220米、土方开挖17000m³、埋设雨污管540米。截至目前共计完成投资约13112万元(含征地费);二是启动景秀路(延龄路至挹秀路)段道路工程,目前该工程已正式开工,正在进行路基换填施工,下一步将按照工程组织程序加快项目推进;三是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进行破损路面修复及路面硬化1500㎡,修补破损人行道400㎡,树塘清根216个,处理红土裸露树塘2649个,处理红土裸露绿化地块4300㎡,安装彩板瓦围挡500米,更换、清掏检查井20余个,制作安装东、西步行街22个石柱和22个石墩及对文庙街62套路灯进行了更换,累计投入资金196万元。力助我县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迎检工作;四是按美丽县城创建要求,及时进行项目梳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及市、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针对城市路网、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建设等各块建设项目进行了逐一梳理汇总,为我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提供数据保障;五是协调推进通海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根据《通海县智能立体停车库投资建设项目及静态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内容,针对我县泊车系统存量部分及增量部分的改造建设与第三方因特帕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多次进行了分析讨论和实地勘察,并对正东海商业智慧停车楼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积极进行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六是实施杨广智慧农业小镇PPP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基础上,签订了PPP项目合同。优化项目总投资,由原总投资8.9亿元优化调整为5.99亿元,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县发改局批复,并进行了一案两评的调整,并通过县政府和县财政局批复。现督促项目公司报送初设方案、加快项目融资等推进工作。

5.抓人居环境,促建设美丽家园。一是开展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加快建立我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制定了《通海县城乡环卫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并完成了招投标工作。从2019年1月份起县城垃圾请运、绿化和路灯管护、乡镇垃圾转运已由企业统一运营,同时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立项批复,即将启动建设;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自2019年1月30日起,全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的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村庄清洁行动有序推进,截至5月底,两违拆除4.99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2万吨,新增绿化面积903.5平方米;三是加快城乡一水两污和公厕项目建设。2018年12月20日克期建设完成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投入试运行。纳古镇污水处理站基本完工。2016-2017年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上级资金980万元,实施47个项目全部开工,支付831.9128万元,未支付148.0872万元;四是深入推进城乡厕所革命,累计完成城市公厕改造28座,乡镇公厕建设40座,农村户厕改造2480座。

6.抓民生保障,促脱贫攻坚。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工作。目前我县涉及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教育卫生廉租房、政企共建公租房57个项目,已竣工验收4287套,未竣工336套,已完成分配入住4078套,剩余房源209套;二是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对我县2018年诚征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编制装订了《通海县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顺利完成了省级年度考核;三是配合完成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审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通海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审计整改方案》,召集县财政、县工信等部门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督促、指导、协调各责任单位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四是加快历年农危改问题整改。按照县农危房领导小组提出2019年5月底前完成2015年农危改4200户任务,10月完成2016任务4020(共计8220户任务),并兑付资金完毕的目标要求。截至目前,竣工验收合格5451户,在建1621户,未开工1148户,兑付资金7717.94万元,资金兑付率达51.23%;五是开展夏季攻势歼灭战,加快脱贫攻坚农危改清零行动。截至2019年6月16日锁定系统存量1260户,录入系统1245户,竣工598户,竣工率47.46%;六是深入推进灾后民房和村庄建设工作。截至6月13日,拆除重建民房4317户,目前民房重建开工2759户,开工率63.91%,竣工29户。

7.抓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促质量安全不断提高。一是严格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1+1+X工作思路,针对安全隐患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闭环管理,强化建筑行业及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二是规范程序。截至2019年6月17日,建筑工程报建6个,总建筑面积54589.93m2,投资总额8621.60万元;办理施工许可证3个,总建筑面积51822.27m2,投资总额6874.81万元;完成抗震专审2个,初步设计审查2个;受监工程总数44项,建筑面积约27.7万㎡,总投资7.7亿元。其中新开工工程9项(已签授权书、承诺书),建筑面积约5.49万㎡,建安总投资8453万元;竣工验收工程3项,单位工程3个,建筑面积约1606㎡,投资297元;竣工验收备案工程7项(并签订了授权书、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40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约2.7万㎡,建安总投资约4450万元;三是强化检查整改。市、县开展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9次27个项目及平时抽查巡查44个项目206次。共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6件,停工8件,其中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6件,整改闭合4件,发出质量安全停工通知8件,整改闭合4件,还有4件正在整改中;四是规范招投标,较好地完成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五是妥善化解农民工工资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

8.抓行政审批,促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一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住建局行政许可33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8项全部进驻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并对所需材料进行进一步清理,推行数据需求共享,为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奠定基础;二是对照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5项、检查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20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70个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四是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住建系统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基础,进一步健全执法落实责任制,有条不紊地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及普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同时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做好法律顾问续聘工作;五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2019年1-5月共办理行政审批208件。加强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未结案行政处罚案卷的跟踪问效工作,2019年1-5月立案查处12件,已结案17件,收取罚款106511.54元。

9.抓公用事业管理,促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确保供水安全。上半年共计投入资金40余万元强化供水安全工作。截止5月31日,完成自来水供水量201.32万m³,征收自来水费593.94万元,污水处理费142.69万元,完成产值736.63万元,同比增加55.34万元,水质合格率99.6%;二是强化污水厂运营及监管。截止6月9日,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124.28万m³,处理排放水量120.88万m³,污水收集处理率88.27%。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12月20日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截止6月12日累计处理水量80.34万m³,处理排放水量76.57万m³,营运逐步规范;三是加强对城镇燃气行业的监管力度。截止2019年6月1日共计开展燃气专项执法6次,出动80余人次,查处违法经营门市3户,收缴液化气钢瓶70只,立案3件,结案3件。有效地打击违规者嚣张气焰,形成执法影响力和威慑力;四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绿化、亮化等日常运营管理。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及时修复、功能完好,亮灯率达95%以上。同时实施量化奖惩考评办法,强化绿化管护力度。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提升绿化管理质量体系。

10.抓人防审批管理,促人防事业长足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应建必建、以收促建的要求,规范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许可办理,完成8个项目的新建民用建筑易地建设审查报批,共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5.68万元,3个建设项目审查登记。加强在建人防工程日常监督管理,目前在建的防空地下室4个,即滇南购物中心、嘉城(豪庭)休闲商业广场一期、通海县中医医院项目、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继续对玉溪瑞森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山水上居住宅小区涉嫌未按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进行调查处理,已要求限期补建防空地下室,若不补建,将责令缴纳易第建设费。

1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乱成效显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了全局工作突出位置深入推进。截止2019年6月,共召开专题会19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研究安排,制作固定式宣传标语(图片)70幅、LED电子显示屏8块,印制张贴扫黑除恶公告110份,问卷调查550份,宣传资料2000份,组织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考试2次,累计投入资金约1.2万元,在住建领域内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同时深入排查建筑企业21家、重点建筑工地19个、8次招投标行为、房地产企业(物业小区)40个,近三年住建局直接作出行政处分人员7人、信访和行政处罚案件101件、建设工程许可等规划审批577件,核查上级交办线索5件,并督促全县各乡镇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在农危改建设方面约谈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经排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在行业治乱方面,对照中央、省、市、县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城镇燃气和保障性住房领域乱象整治工作,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3起,清退并收回违规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1套,成效显著。

12.抓党风廉政,促廉洁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二是落实纪律教育责任制,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模式。先后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抓严管。梳理住建系统关键岗位35个,重点人员33人,风险点89个,制定防控措施89条。今年上半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发生。

13.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党组总揽全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感;二是落实方案,完整划转。原履行的城乡规划职责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局,原履行的城市和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划转到县城市管理局,原承担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职能划转到县林业和草原局,原承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划转到县农业农村局。从县消防大队并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本次机构改革转隶人员总计43名(其中局机关3人、县规划局3人、县环卫站12人、县城建监察大队25人);三是紧盯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改革工作。严格按照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要求,于3月底前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涉及人员按要求时间节点到岗到位,对转隶后的工作任务实现了无缝对接,为推动通海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通海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通海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4.通海县名城保护管理所;

5.通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6.通海县房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829623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29571.70元,占总收入的71.6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866659.79元,占总收入的28.35%。与上年对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增加61718258.89元,增加168.73%,主要原因是农危改、提质扩容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1016191.44元。其中:基本支出6265534.41元,占总支出的6.88%;项目支出84750657.03元,占总支出的93.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支出比2018年增加52468662.88,主要原因是农危改、提质扩容等项目支出增加;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政策补贴及人员经费及五大保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5534.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79792.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750657.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8848455.12元,主要原因是农危改、提质扩容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42403.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0%。与上年对比增加34495917.71元,主要原因是农危改、提质扩容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734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891353.01元;日常公用经费68553.86元;项目支出18413512.53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74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

3.卫生健康支出50316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

4.城乡社区支出1808990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136779.34元;日常公用经费343606.24元;项目支出14609515.05元。

5.住房保障支出3176117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02,755.29元;项目支出31158423.4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60.00元,完成预算的2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00.00元,完成预算的1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60.00元,完成预算的11.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机构改革调减机构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减少808364.16元,下降285.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1887.16元,下降45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77元,下降59.6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调减机构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00.00元,占61.71%;公务接待费支出10860.00元,占38.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5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742.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96550.86元,减少了62.5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通海县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站、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通海县规划局单位划转,不在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核算,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52876766.76元,其中,流动资产149705332.02元,固定资产130159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65330.42元,无形资产4514.2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049232.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642.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2876766.76 

149705332.02 

1301590.03 

870,117.59

0

0

431472.44

1865330.42 

4514.29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有相关的财务工作制度和程序及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相关的财政要求组织编报和审核。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8.13”“8.14地震灾后民房及村庄恢复重建:第一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10月。结合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和农村C、D级危房改造任务,于2018年12月底完成受损民房(C级)的修复加固,2019年2月(春节)全面完成震中四街镇者湾村受损民房(D级)的拆除重建,灾民尽快乔迁新居,灾区群众住上安全、适用得放心房。2018年11月底前,其他受灾区域受损民房全面启动建设。第二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12月。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震中外受损民房(D级)的拆除重建;重点在地震6度区内的8个乡镇(街道)建设完善村内道路、避难场所(含活动广场和休闲公园)、停车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厕、绿化亮化等村庄公共基础设施。2018至2020年三年时间完成民房及村庄重建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尽快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2)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农危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分批筹措资金分批兑付的办法,先兑付省级贷款5万元贴息,年内再把市级贷款5万元贴息全部兑付,同时只兑付竣工验收合户。经核实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县共有849户符合兑付要求,2019年10月31日兑付849户省级贷款5万元贴息补助5969289.74元,其中:县级配套拨付贴息资金3581574元。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水平和防震减灾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建立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注重效率、注重服务质量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健康发展,提高了通海县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4)一污污水处理服务费: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了预算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制定对策,用于指导下一年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管理信息对预算管理的应用,力争做到预算编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该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杞麓湖水质。2019年污水处理厂全年共处理污水299.1654万立方米,日均处理污水量8196立方米,全年COD削减量391.20吨,氨氮削减量60.92吨。

5)路灯电费:做好路灯光源、供电线路的日常维护维修,及时处理路灯供电安全隐患,确保供电正常,亮灯率达98%。路等正常运行,群众出行生活方便,确保市民生活正常。

6)城西公园租金:每年支付23万租金租用城郊一组小花园东边地块为公园绿地,按合同执行按时支付租金,创造群众宜居生活环境。

7)通海县城乡环卫服务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县城清扫保洁及智慧环卫系统运行、公厕管理维护、路灯管理维护、绿化管理维护、县城垃圾收集清运、乡镇垃圾转运,提高县城环境卫生,提升人居环境。

8)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根据《通海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报告》(玉审报〔2019〕24号)、《玉溪市审计局关于通海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决定》(玉审决〔2019〕10号)要求,经通海县人民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下发了《通海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问题整改方案》,于2019年10月30日实际拨付使用2018年县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配套资金3555600.00元,完成了审计整改工作。

9)通海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具有通海县特色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成通海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健康运行,存在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难保项目顺利推进。

10)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为有效解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规模和效率,通海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完成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同期满移交等工作。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收集处理秀山街道规划新城区(西龙路以西的规划片区)、九龙街道办事处部分村组及四街镇(四街、七街、龚杨、大营、十街等社区村庄)等村镇的生活污水,服务人口近8万人。项目建成后能极大地减少生活污水直排杞麓湖对湖泊造成的污染,对改善杞麓湖生态环境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1)通海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以解4类重点对象基本安全住房为目标,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推进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9年底连同兜底户在内,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改善居住条件,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切实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确保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得到改善,结合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和农村C、D级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受损民房(C级)的修复加固,全面完成震中四街镇者湾村受损民房(D级)的拆除重建,灾民尽快乔迁新居,灾区群众住上安全、适用得放心房,其他受灾区域受损民房全面启动建设。在地震6度区内的8个乡镇(街道)建设完善村内道路、避难场所(含活动广场和休闲公园)、停车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厕、绿化亮化等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维修;廉租补贴发放,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园林县城标准和要求,编制相关规划,优化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县城。对县城破损车行道、人行道进行修复,对红土裸露绿化带进行苗木补种,对堵塞的下水管、检查井等市政零星设施修缮,积极调配资金完成二污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项目支出是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 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 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 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042300533301111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1101957679(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