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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通海县 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1-09-18 10:20 点击率:495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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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市、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通海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推进森林通海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生态修复项目,全面推进我县国土绿化生态建设工作。完成历年退耕还林补植、抚育1100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2700亩;完成石漠化治理工程封山育林封育管护23000亩;完成异地造林2034亩;完成全县128285亩草原监测工作。

2科学防控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草局和市防火科的指导、帮助、关心支持下,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围绕行政首长负责制这条主线,深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山林长制落实,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清理、督促检查、资金保障、队伍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入手,全面细化防火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严密,处罚力度严格,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过县、乡、村、组各级和县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仅发生森林火情2起,无森林受害、无人员伤亡,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标范围内。自去冬今春以来,全县共发生火情2起,过火面积13亩,无人员伤亡,整体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标范围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2020年防期内全县共新建、维修12条森林防火通道(阻隔带),累计长度64.2公里。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扎实开展

森防森检工作严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计划,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完成2020年冬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经过调查,全县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累计发生13172亩,其中虫害9462亩(轻度9147亩、中度3860亩、重度165亩);病害(经济林)3600亩,轻度危害2700亩、中度危害900亩;有害植物(野田七)110亩,重度危害。开展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开展2020年草原生物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完成草原生物灾害趋势预测及防治计划,对草原生物灾害进行监测。按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监测预报工作历开展工作:每月进行日常灾情监测,开展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开展人工防治萧氏松茎象等林业有害生物:人工捕捉防治萧氏松茎象、小蠹虫、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2500余头。开展云南切梢小蠹无人机飞防试验对秀山公园、秀山街道、九龙街道、河西镇、四街镇、杨广镇蠹害区进行无人机防治松小蠹试验,共计完成防治试验面积1.5万亩。七是复检木材3480m3,调运检疫木材1877.5m3,未发现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4继续做好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

继续做好全县实施补偿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39.1万亩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单位65个,签订管护合同A65份。建立统一管护体系,整合公益林管护费、天然林停伐管护费,落实管护人员197人,签订管护合同B197份。形成县、乡、村、管护人员为主体的管护责任体系,把管护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将全县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到了实处,管护落实和管护合同签订率达100%。做好全县12.94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责任书》8份、《天然商品林权属认定书》228份、《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协议》228份。

5认真做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保护、培育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为目标,依法依规强化资源林政管理,遏制非法占有林地,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认真做好森林限额采伐监管工作,全县2020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蓄积)35700m3,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22证,采伐林木蓄积10706.25m3,采伐严格实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及监管工作。加强林地保护和巡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依法审核报批项目使用林地,杜绝违法审批及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加强对非煤矿山临时占用林地的巡查及各类工程使用林地的巡查。2020年现已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5件,依法审核审批林地面积77.5222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586.5333万元,认真尽职履行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制。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实施意见》精神,做好阻断野生动物疫源扩散传播工作,落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加强野生动物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对辖区内野外和驯养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认真开展巡查监测工作,填报《通海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巡查记录表》并实行每天报告制度。到目前为止林草局工作人员巡查全县境内林区面积达10余万亩,巡查次数32次;检查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170场次;发放《告知书》400余份、《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消毒指南》14份、停止违法通知书3份;签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承诺书》14份;与野生动物养殖户交心谈心座谈10余次。四是2020年林业和草原局与森林公安局共办理各类林业案件66起。其中: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15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1起、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23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5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10起,刑事处罚野生动物案件12件。共处罚60人次,罚款38400余元,救助野生动物128条(只)。

截止到202010月,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62.31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56.1%,森林面积达57.9963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4%,林木绿化率为55.2%,其中有林地面积56.1063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90.04%,森林蓄积量达323.4765万立方米。

6科学建设和管理秀山自然保护区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科学规划秀山自然保护区发展,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开展滇中引水工程和五里箐地质灾害搬迁占用秀山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开展通海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开展通海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拟将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秀山风景名胜区进行优化整合自然公园,通过整合优化后,通海县将设立自然保护地2个,总面积13345.10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8.51%,均为自然公园。通过整合优化后,有效解决我县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加强对秀山自然保护区管护,推动生态安全保障走在前列。统筹利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巡山管护人员进行开展秀山自然保护区资源巡护管理工作。秀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然保护区管护巡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管护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近14万亩保护区内共巡护38次,发现和处置问题16起,全面履行好管理职责。防火期内,涉及秀山自然保护区范围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6个,检查人员21人严防死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7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培训

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培训力度,突出抓好营造林技术、核桃种植及示范基地建设、科学防治林业病虫害、森林防火知识及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培训,全年来组织各类林业技术培训班5期,共156人次。

8林业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切实加大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门户网站改造升级全面推进,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建成,运用统一平台、制式和标准,结合大屏显示系统,建成视讯会议系统并投入使用;业务应用系统不断拓展,初步完成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库,并拓展了森林资源监测管理、营造林质量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加大宣传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年完成上报信息数93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2通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通海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站(加挂通海县林木种子管理站、通海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通海县林业调查规划队牌子)

4通海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5.通海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属于独立核算5家单位并入县林草局统一核算,县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0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47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6.49万元,占总收入的70.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0.58万元,占总收入的29.90%与上年收入2270.63万元对比增加206.44万元,增长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91.78万元,下降5.02%,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98.22万元,增长67.4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2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72万元,占总支出的43.09%;项目支出1,267.77万元,占总支出的56.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235.19万元对比减少7.7万元,下降0.34%,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3.18万元,下降2.36%,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5.48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分析: 2020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9.72万元。与上年982.9万元对比减少23.18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决算包含调出(8人)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7.77万元。与上年1252.29万元对比增加15.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其他支出(本级横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万元,农林水支出1144.2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96%与上年1833.94万元对比减少97.46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决算包含调出(8人)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方面是2020年中央、省、市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5.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1.8万元,天然林保护6.09万元,退耕还林还草42.12万元,风沙荒漠治理29.53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5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74.13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4.31万元,森林培育2.06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9.9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61.11万元,动植物保护13万元,贷款贴息9.85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8.49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44.99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1.5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88.78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7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的7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超预算0.56万元;公务接待费节约1.95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72万元,下降5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7万元,下降4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71.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占87.18%;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占12.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行政执法、森林防火、营造林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区、营造林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7万元,与上年54.52万元对比减少7.75万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用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营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734.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9.69万元,固定资产1321.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3.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325.8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1.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3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04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674.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0平方米(林草局办公楼顶3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34.75 

369.69 

1321.92

702.7

134.98 


484.24 



43.1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未结转和结余结余情况

2020年年未结转和结余313.69万元,2019年年未结转和结余64.12万元,2020年年未结转和结余比2019年增加24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减少0.7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增加250.33万元。原因:国家级林业有害中心测报点委托业务,公益诉讼赔偿生态修复造林项目款,异地植被恢复造林等项目尚未完工。

2.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20年末资产合计与上年相比减少1591.12万元,原因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80.39万元,其中:林业科技站推广建设购置设备9.46万元,杞麓湖径流区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项目购置设备36.3万元;草原生态修复设备购置设备1.8万元;森林防灭火设备购置27.7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设备购置2.55万元;办公设备2.5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04万元;支付杞麓湖湿地生态公园项目款及杞麓湖湿地公园周边植被恢复征地费1674.55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森林火灾保险:是为提高林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森林保险服务体系而设立的政策性保险险种,实现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保险得发展的位一体。承保范围是正常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投保人投保时应将其自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林木全部投保,不能选择性投保。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917    

 

 

监督索引号53042300232701111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