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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9-22 12:01 点击率:723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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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实施。

3.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5.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与发展。

6.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8.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加强(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文旅局及时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应急预案。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文化旅游行业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为文化旅游企业协调防控物资,协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331日起,免费开放秀山公园景区,助推文化旅游业经济回暖。2020年秀山公园共免费接待游客17.86万人,游客量同比增加63 %

2旅游经济指标逐步走稳

2020年,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06.4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9.2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45.24﹪和40.32﹪。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206.44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9.2亿元,接待海外旅游者135人次,实现海外旅游收入29.25万元。完成限额以上住宿业2,1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8%。完成招商引资1.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538万元。

3文化旅游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目前,全国文旅系统项目管理库中共有项目7个,其中在建类4个,前期类3个,完成投资8.66亿元。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蒙古风情文创康养小镇、通海县盆景艺术街区、台州商会商业楼建设和通海县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通海县游客服务中心、通海县博物馆、城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等项目已立项,正在做前期准备。策划包装了通海毓秀休闲度假酒店、里山乡雨打芭蕉半山酒店、兴蒙乡云上喀卓半山酒店、杞麓湖南岸主题公园建设项目、高大河漂流生态旅游项目、大树社区田园风光综合体等8个招商引资项目正在进行招商,旅游产品体系不断丰富。旅游厕所建设3座,不断完善秀山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旅游强县、2个旅游名镇和1个旅游名村的创建申报材料的收集汇编;指导斯贝佳食品有限公司成功创建AAA级景区。

4创新文化发展思路,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

2020年,全县“三馆一站”共举办书画、摄影等艺术展览 51次,参观人次达8,000余人次;举办各类培训21期,培训学员920余人次,博物馆游客量达到25,680人次,举办“全民阅读”系列活动157次,参与阅读活动1.5万余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完成全县76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活动室挂牌工作,基本实现县、镇(街道)、村(社区)文化资源共享。

充分调动基层文艺队伍积极性,鼓励文艺爱好者创作更多优秀文艺作品。独舞《阿凡提》《安代传奇》《喊月亮》《一荤一素》四个节目,于711日参加玉溪市第七届青年演员比赛,分别获得一等奖、三等奖各1名。孙俊文、马婕荣获育花奖。

5持续开展非遗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申报县级非遗保护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二是推荐斯贝佳食品有限公司参加线上“非遗购物节”活动;摄制《高跷舞狮》宣传片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在线上宣传展示活动。三是组织《抬阁(通海高台)》、《高跷舞狮》传承人,《者湾书画之乡》书画协会负责人到四街镇十街小学乡村少年宫开展传承培训活动。四是到十街小学、杨广镇小新村三圣宫展览非遗展板48块,发放非遗宣传资料200余份。六是通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2020 丰收中国万里行大型公益直播活动”。七是2020年我县彝族三腔、面塑、滇南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冰沙饼制作技艺、重油大荞饼制作技艺、稀馅火腿月饼制作技艺、蒙古族服饰7项入选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6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推进博物馆建设,深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四街常氏宗祠、河西圆明寺、河西大福寺、河西文庙、杨广法明寺和三圣宫6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修缮工程现已竣工,并通过市文物局专家组初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通海县东村郑开文故居抢救性修缮工程开工;编制完成《小新村朱氏宗祠大殿及厢房修缮方案》、《大回村马家大院修缮方案》和《义广哨宋氏宗祠修缮方案》,并报市文物局审批;完成元山观音寺、兴义杨氏宗祠、义广哨宋氏宗祠、碧溪陶家大院、小新村朱氏宗祠等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工作,修缮经费80余万元;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秀山古建筑群(三元宫、清凉台)防雷工程竣工一次性通过验收;大新慈济寺(大悲阁)修缮工程通过市文物局专家组实地终验;配合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兰州大学联合对通海兴义遗址、杨山遗址、古城遗址、海东遗址进行考察;《通海文庙和秀山古建筑群保护规划修编》9月完成初稿编制。

完善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整改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拍摄文物保护单位视频档案12处。

推进博物馆建设,博物馆新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在发改立项备案,《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滇式传统食品博物馆》和《兴蒙蒙元历史文化博物馆》两家民办博物馆已在省文物局备案,并已完成场馆建设和陈列布展。

出版《阚祯兆书法集》(精装本)1,000册,《阚祯兆书法集》(简装本)200册。县文物管理所与云南大学签订《云南通海县古代石刻的拓印与整理》项目委托协议书,项目课题经费为35万元。

7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大力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2020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76人(次),车辆28台(次),检查文化经营户228户次,其中:联合检查4次,出动人员21人(次),车辆4 台(次)。共受理一部手机游云南、12301平台投诉7起,均圆满解决,对20家涉旅行业单位进行了旅游市场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45次,出动人员118人次。旅游购物退货中心印制发放宣传单页1,000份,积极开展“红黑榜”及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

8加大宣传推广打造通海旅游品牌

编制20000份《通海旅游手册》,在全县30间以上宾馆酒店发放《魅力玉溪》画册1,107本。国庆黄金周期间成功举办2020大树社区第二届“摸鱼节·长街宴”活动,参加2020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暨赴沪举办宣传招商推介会,完成《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初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通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通海县文化馆

4.通海县图书馆

5.通海县文物管理所

6.通海县秀山历史文化公园

7.通海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1(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36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72万元,占总收入的7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4.92万元,占总收入的29.00%2020年收入比上年的2,128.52万元增233.11万元,增10.95%,增加主要原因:主管局转拨下属单位秀山公园秀山地基加固工程、防雷设施工程经费,转拨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资金、2020年丰收中国行直播活动资金、2020年文化惠民演出经费,转拨文物管理所国家、省级、市级文物保护资金等项目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35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66万元,占总支出的40.24%;项目支出1,406.15万元,占总支出的59.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支出数比上年的2,095.26万元增257.55万元,增12.29%,增加主要原因:2020年秀山公园秀山地基加固工程、防雷设施工程、总分馆制建设资金、文化惠民演出经费、国家、省级、市级文物保护资金增加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6.66万元。比上年的985.81万元减少39.15万元,减3.97%,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1-3月支出含原文广体局与旅游发展局支出数。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4%。人年均支出18.2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6.15万元。比上年的1,109.45万元增加296.70万元,增26.74%增加主要原因:河西文庙、大福寺、圆明寺、法明寺、小兴村三圣宫、四街常氏宗祠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震后修缮、秀山清凉台、三元宫防雷工程建设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7万元,主要项目为通海县A级旅游景区斯贝佳工业旅游点创建、秀山公园文创产品开发制作。

2公共安全支出0.15万元,主要项目为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业务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专项支出1,354.96万元,主要项目为河西文庙、大福寺、圆明寺、法明寺、小兴村三圣宫、四街常氏宗祠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震后修缮、秀山清凉台、三元宫防雷工程、秀山古建筑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涌金寺等修缮,历史文化名城整改、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杞麓湖湿地公园、里山社区、河西马家大院、兴蒙白阁中村旅游厕所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2020年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国家级非遗项目“通海高台”、“妙善学女子洞经”保护项目、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69%。比上年的1,745.31万元减少105.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通海县A级旅游景区斯贝佳工业旅游点创建、秀山公园文创产品开发制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业务工作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2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2%。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文化馆、秀山公园、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其他文化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历史名城与古迹、旅游景区创建、旅游宣传、其他文物支出、文化创作、文化事业单位补助、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文化项目、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与传媒、文化项目补助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3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26.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39.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两项支出均比预算数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31万元,增长2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45.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文化旅游市场检查次数增加,从而增加车辆运行费用;二是2020年启动东村郑开文故居修缮工程上级检查次数增加,三是申报“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县”导致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6万元,占45.71%;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5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检查、文物安全检查、陪同上级业务调研及工作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的文化旅游市场、文物安全检查、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县检查、七个专项行动督查等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4万元,比上年的28.04万元减少4.60万元,减16.41%。减少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2019年收支数含机构改革前原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及旅游发展局1至3月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正常机关运行支出的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2,893.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41万元,固定资产1,048.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0.92万元,其他资产1,504.4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5.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3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万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893.14 

199.41 

1048.37 

693.77 

0 


354.60 



140.92 

1504.44 




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外投/有价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额为资产面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56.39万元,比上年增8.83万元,增5.98%,主要是县发改委拨入文物保护规划工作经费、县卫健局拨入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结转增加。上述结转资金根据《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力争在202112月份支付完毕。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传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文字等;传统音乐、舞蹈、诗歌、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等;传统手工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手稿、经卷、典籍等文献和谱牒、碑碣、楹联等;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一机游”:即“一部手机游云南”,融合了目前互联网及信息领域的大部分先进技术,包括深度智能搜索、多终端融合、异构大数据,以及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识物、个性化智能推荐个人助理等。实现互联网和旅游公共服务的进一步融合,如旅游交通、旅游景区、旅游公厕等,为全面实现“数字云南”提供技术保障。

四、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监督索引号5304230013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