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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300476401000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各级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移交安置和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认真组织档案核实比对和2021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测算及上报工作。2022年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含2021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目前已顺利圆满完成安置工作,全部人员均安置到事业单位,安置率达100.00%。利用春节、八一等时机,对企业军转干部和行政机关辞职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2.抚恤优待工作成效显著。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国家政策对重点优抚对象提高国家规定的抚恤补助标准,不断调整和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相关待遇,1-12月共发放各类抚恤金和补助金、开展2022年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为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举办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联欢会和茶话会;并向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等送去春联、年画。2022年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有效地缓解了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3.双拥工作全面开展。春节、八一对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云南省总队训练基地和武警玉溪支队执勤三大队通海中队等驻通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罐头、饮料和苹果等慰问品;开展为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入户送喜报活动,对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的家属发放奖励金;对义务兵家庭发放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4.军休所工作。军休所工作坚持以“军休干部为本,为退役军人服务”为核心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等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让“六个老有”得到充分体现,按时向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发放相关费用。 5.烈士陵园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对园区烈士建筑物的保护、维护和爱护,以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清除杂草、不断提升园内绿化率。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清明烈士祭扫活动,向烈士碑敬献花篮、向烈士敬献鲜花和鞠躬默哀,并学习先烈的生平事迹;开展9月30日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通单位干部职工,驻通部队官兵和部分村组干部、学校师生代表等,在烈士陵园举行的烈士纪念日活动。实施烈士陵园值班楼改扩建工程,该项目正在实施中,在陵园新建2个洗手台。2022年1月17日举行通海县散葬烈士遗骸入园仪式,共有8位烈士遗骸集中迁葬通海烈士陵园。 6.服务中心工作。积极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全县共完成建档立卡7372人,优待证制证下发6368张。依托通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通海县退役军人活动中心,为进一步增强全县退役军人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场地保障。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通海分公司合作启动年度退役军人及军属关爱保险项目,把优惠政策送到退役军人手中,增强退役军人个人及家庭抵御风险能力,让退役军人感到安心、暖心、贴心,进一步提升了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荣誉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优抚股、安置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通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通海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3.通海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通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2,903,707.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10,107.19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3,600.00元,占总收入的0.4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42,817.66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困难,部分资金2022年拨付,同时优抚对象月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33,088.66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困难,部分资金2022年拨付,同时优抚对象月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90,271.00元,下降71.6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单位的陵园设施建设补助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2,987,891.55元。其中:基本支出3,345,458.08元,占总支出的7.78%;项目支出39,642,433.47元,占总支出的92.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60,979.42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困难,2021年部分款项于2022年支付,同时优抚对象月补助标准、人员工资标准正常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1,670.90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财政困难,部分公用经费于2022年支付,同时优抚对象月补助标准、人员工资标准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4,879,308.52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困难,2021年应支付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帮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并入2022年支付;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5,458.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0,611.01元,占基本支出的92.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847.07元,占基本支出的7.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42,433.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项目(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57,917.50元,用于烈士遗属的每月生活补助。 2.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项目(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4,864,867.92元,用于伤残军人的每月生活补助及护理费补助。 3.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项目(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629,528.00元,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的每月生活补助。 4.义务兵优待项目(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2,132,754.80元,用于每年一次的在现役军人优待金发放。 5.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项目(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支出1,463,0705.41元,用于两参人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的每月生活补助及为全县优抚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八一慰问金。 6.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2,338,013.56元,用于军休干部的每月生活补助。 7.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70,000.00元,用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日常管理经费。 8.退役士兵安置项目(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支出2,328,075.00元,用于2021年、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 9.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支出1,018,620.00元,用于2021年、2022年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10.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项目(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支出151,950.00元,用于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工资发放。 11.烈士陵园旱厕改造项目(2121702城市环境卫生)支出48,865.71元,用于烈士陵园旱厕改造。 12.优抚对象医疗项目(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3,118,204.74元,主要用于全县优抚医疗费补助。 13.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经费项目(2082804拥军优属)支出548,100.18元,主要用于全县优抚对象春节、八一节日慰问金发放。 14.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目(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目)支出440,000.65元,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补助、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工资、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 15.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项目(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3,264,830.00元,用于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月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00,907.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相比增加5,677,890.72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困难,2021年应支付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帮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并入2022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0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52,82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6%。主要用于全县优抚对象2773人的每月生活补助发放及春节、八一慰问;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军休干部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4,27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7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2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9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属下属单位(通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通过上级补助专款列支,未纳入县级单位编制及预算;公务接待费上年未支付款项并入本年列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39.10元;增长2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12.90元,下降2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52.00元,增长258.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公务接待费未支付款项并入本年列支,导致费用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718.57元,增加7,190.86元,增长5.64%,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财政困难,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未支付并入本年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508.08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报刊征订、残疾人保障金缴纳;单位水电费6,881.49元;公务接待费5,897.00元;差旅费4,544.00元,用于职工出差办事及开会培训等差旅费报销;劳务费6,000.00元,用于支付人员劳务派遣费;其他交通费62,000.00元,用于职工公务用车补助;邮电费、委托业务费888.00元,用于办公电话及办公软件UK使用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091,669.37元,其中,流动资产236,013.42元,固定资产3,827,655.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3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9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5,0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优抚对象:优抚工作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具体包括:“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家属及现役军人、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参战军人、参核参试军人、退役军人。 监督索引号53042300476401111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doc
通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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