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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5-01-22 16:42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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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市、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通海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股、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防火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科技产业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通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通海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站(通海县林木种子管理站、通海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通海县林业调查规划队)。

3.通海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4.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5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通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通海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站、通海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通海县秀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巡护检查、监管的能力与水平,做好森林督查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推进涉林行政审核审批与采伐管理工作,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2.完成异地植被恢复造林0.02万亩,封山育林5.00万亩,草原监测0.53万亩、湿地6.14万亩监测任务;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0.30万亩检查验收任务;组织实施城乡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有所提高。

3.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37.36万亩和天然林停伐补助12.94万亩管护任务,落实管护单位65个,管护人员199人。项目开展,体现生态保护补偿惠农政策,补偿(助)资金足额及时兑现到林权权利人;进一步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补助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森林生态资源监测。

4.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预警监测,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火源管理,开展武装巡护,加大火案查处,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特别是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实现全年无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即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0‰以内,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不低于99.00%,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5.00%

5.完成2025年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面积59.84万亩投保工作,降低灾害风险,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实现林业双增长。实现生态得保护、林业经营者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目标。

6.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工作。强化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和检疫管理秩序,确保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00‰以内、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100.00%、无公害防治率85.0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0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

7.加强秀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和管护,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按照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我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

8.全面开展林长制管理工作,做好全县森林资源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增加森林蓄积和提高森林覆盖率,我县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7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0.0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6.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74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减少9人,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35.63万元,下降17.8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71.37万元,增长85.0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通海县林草局专业扑火队营房及林火监测中心拆除重建项目经费254.00万元,增加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人员经费162.00万元,减少森林火灾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0.01万元,增加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0.33万元,减少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技术服务)经费65.00万元,减少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经费5.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74.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0.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0.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5.69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减少9人,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35.63万元,下降17.8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51.32万元,增长182.74%2025年增加通海县林草局专业扑火队营房及林火监测中心拆除重建项目经费254.00万元,增加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人员经费162.00万元,减少森林火灾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0.01万元,增加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0.33万元,减少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技术服务)经费65.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76.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63万元,下降17.8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减少9人;项目支出54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1.32万元,增长182.74%,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增加通海县林草局专业扑火队营房及林火监测中心拆除重建项目经费254.00万元,增加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人员经费162.00万元,减少森林火灾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0.01万元,增加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0.33万元,减少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技术服务)经费65.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3.76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8.7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4.4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56万元);20808抚恤9.5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9.58万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93.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3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8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5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8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1,355.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130201行政运行771.91万元,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2万元;项目支出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18.99万元(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100.00万元,森林火灾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2.99万元,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人员经费162.00万元,通海县林草局专业扑火队营房及林火监测中心拆除重建项目254.00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技术服务)经费15.00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75.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75.2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5.2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086.4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75.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6.81万元,津贴补贴86.79万元,奖金19.13万元,绩效工资298.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7万元,住房公积金75.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7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5.29万元。(办公费26.2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1.65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4.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0.4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专用材料费0.15万元,劳务费0.35万元,委托业务费1.10万元,物业管理费3.60万元,福利费7.15万元,工会经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8.8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20万元(生活补助43.20万元)。

4)资本性支出2.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0万元)。

2.项目支出590.37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9万元(办公费1.01万元,电费1.20万元,水费0.42万元,维修(护)费10.81万元,培训费0.50万元,专用材料费3.75万元,委托业务费116.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58万元(生活补助171.58万元)。

3)资本性支出254.0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248.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8.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

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预警监测,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火源管理,开展武装巡护,加大火案查处,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特别是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实现全年无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即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0‰以内;年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不低于99.00%,年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5.00%2024年县级投入100.00万元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保障森林火情、火灾预测预报、联防、扑救、值带班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人员经费

完成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30人员组建,县级投入162.00万元,确保专业扑火队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实力强劲;定期开展队员技能培训;提高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完善队员进出机制,实施标准化建队,行军事化管理;制定日常作息表,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体能拉练、工具使用训练。项目的实施有效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贯彻落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力军作用,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工作方针,从科学化建队、专业化培训、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出发,组建2025年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筑牢森林防灭火长城

)森林火灾保险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按时完成2025年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面积59.84万亩(公益林40.59万亩和商品林19.25万亩)投保工作,保证县级配套森林火灾保险专项经费2.99万元按时到位,及时支付森林火灾保险保费;配合承保公司做好森林火灾保险的宣传、引导林权所有者积极参与森林火灾投保,并监督、指导、督促承保公司做好投保、理赔、防灾防损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为灾后生态恢复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受害森林资源尽快得到修复,降低灾害风险,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实现林业双增长;生态得保护、林业经营者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目标。

(四)通海县林草局专业扑火队营房及林火监测中心拆除重建项目

按期完成通海县林草局专业扑火队营房及林火监测中心拆除重建,2025年县级投入162.00万元,容纳30名防灭火专业队员日常生活训练、防火物资储备和林火监测;优化空间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加强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管理,更好的服务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项目的实施,保证全县森林火灾、火情日常监测及林火监测热点核实和反馈、火警火情接处、信息报送等工作;解决了森林扑火专业队人员住宿,标准化打造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确保队伍人员稳定,切实履行专业队员职责,高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处置工作,有效应对非防火期其他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现森林草原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草原防火目标,实现全年无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是指各级财政和林权所有者按照一定比例缴纳森林火灾保险费用,将公益林和商品林面积(无林木地、苗圃地除外)纳入承保范围,如因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林木损失的,按照损失程度和赔付标准进行理赔的保险行为。目的是降低灾害风险,实现林农得实惠,保险得发展,森林资源得保护的目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办公费26.2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1.65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4.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0.4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专用材料费0.15万元,劳务费0.35万元,委托业务费1.10万元,物业管理费3.60万元,福利费7.15万元,工会经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8.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80万元。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8.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7万元,下降25.80%,主要原因分析:林草局2025年实有人数与上年比减少11,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比上年减少;水费、电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59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80万元,固定资产1,000.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2.78万元,其他资产4.7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7.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5.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42.37平方米,账面原值350.37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4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49.3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53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53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300547800111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