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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5-09-25 08:58 点击率:73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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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2.牵头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章制度、标准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相关的督查、考核。

3.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目录)承担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工作,行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监督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协调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统筹协作;指导监督、考核本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赋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事项进行指导、监督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协调调度会议。

4.承担通海县县城建成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城市道路照明等维护管理;对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市政道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城市环卫设施拆改迁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监管。落实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城市管理的任务。

5.组织开展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市容管理;负责监督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标准和规范的实施;负责城市市政道路、公共停车场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和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市政道路保洁监督管理;负责通海县县城建成区内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置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履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管理责任;积极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6.负责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加强基层城市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和创新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及城市管理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智慧化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信息智慧化和服务优质化水平,建立统一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精细化体系。

7.负责办理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信访和投诉。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律法规股、市政绿化卫生管理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通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3.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通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3.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离休0人,退休29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分别是:

1.通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业务用车1辆;

2.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业务用车1辆;

3.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执勤用车2辆,此两辆车为原城建监察大队保有车辆,2024年7月机构改革,取消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原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资产及债务由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固定投资1.8亿元,完成62.00%2024通海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清扫保洁面积125.16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81.67%,路灯亮灯率达98.00%。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检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规范管理垃圾处理场1座、卫生填埋生活垃圾7.94万吨,处理渗滤液4.40万管理垃圾中转站2座、公厕28座,洗手台18座,垃圾收集点63个(其中垃圾分类收集点41个)、果皮桶454只、分类垃圾桶379只。拆除私搭乱建4起,处罚乱停乱放非机动车276起,罚款13,800.00元;清理小广告4,600余条,清理宣传标语、布标、横幅260余条;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占道堆放9,000余起,整治运输车辆未密闭及“泼洒滴漏”100起,处罚4起,罚款3,900.00元。强化绿化管理,修剪乔木2,630棵,修剪灌木97,000平方米,行道树乔木病虫害治理11,600棵,灌木病虫害治理22,000平方米。

2.制定《通海县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开展“全民践行新时尚  垃圾分类进万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发动门店、单位2,000余家,参与分类微课堂5,000余人,覆盖家庭、单位10,000余户数,引导群众做到规范分类。目前通海县居民住宅小区254个,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数204个,覆盖率达80.31%。同时,强化资源化回收利用,2024年通海县县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6%。

3.对通海县城内3,966块门头店招和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排查,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135块,自行拆除114块,组织拆除21块审批门头设置 203起。

4.2024年完成礼乐路、秀山路绿化带缺塘处约550平方米的灌木补种工作。投入资金15余万元,排查管网18千米,修复窨井盖破损55处,修复青石板220平方米,修复道路路面坑塘360平方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236,895.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96,920.27,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9,974.79,占总收入的0.4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24,794.79元,增长18.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43,174.87元,增长26.7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514,380.08元,下降91.32%主要原因是:1.2024年3月机构改革,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增加,且由于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取消,账务合并,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其他收入年度资金为农业农村局拨入人居环境整治款50,000.00万元、聚秀文旅拨入花街误餐补助20,000.00元、聚秀文旅拨入花街工作经费50,000.00元、党员教育活动经费5,000.00元、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拨通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处理费代收手续费14,974.7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247,992.60。其中:基本支出7,806,937.40,占总支出的25.81%;项目支出22,441,055.20,占总支出的74.19%;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96,408.55元,增长23.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7,563.82元,增长12.83%;项目支出增加4,808,845.73元,增长27.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1.2024年3月机构改革,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增加,且由于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取消,账务合并,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00.00万元,为本年度新增项目;城乡环卫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出让事项项目比上年度多付项目款164.00万元。3.其他收入年度资金为农业农村局拨入人居环境整治款50,000.00万元、聚秀文旅拨入花街误餐补助20,000.00元、聚秀文旅拨入花街工作经费50,000.00元、党员教育活动经费5,000.00元、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拨通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处理费代收手续费14,974.7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06,937.4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56,336.51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0,600.89元,占基本支出的7.05%。人均日常支出195,173.44元/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均支出181,408.41元/年;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3,765.02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41,055.2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花街期间误餐补助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花街期间误餐补助支出。

花街工作经费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期间巡查整改机办公经费等支出。

市政设施修缮维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建成区市政设施修缮维护维修。

路灯电费经费项目经费989,080.78元,主要用于支付路灯电费,保证城市公共区域照明

滇中引水绿化苗木补种工程款项目经费53,840.89元,主要用于绿化苗木补种工程款支出

通海县环卫工人春节慰问金专项资金项目经25,000.00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春节慰问金支出

通海县城乡环卫公共服务特许经营事项出让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6,4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城建成区清扫保洁、垃圾清理、绿化管护、路灯管护、公厕管护、乡镇垃圾清运等费用。

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

城西花园绿化用地租金项目经费300,000.00元,用于支付城西花园土地租金,保证市政公园正常运转。

江通华垃圾焚烧项目杨广镇镇海漂草凹垃圾填埋场管理利用及相关构筑物补偿款3,419.44元,用于支付垃圾填埋场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办公经费相关开支。

党员教育活动经费项目经费1,960.00元,用于支付党员教育活动经费。

通海县垃圾处理场承包运行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345,902.09元,用于支付垃圾处理场工程款。

通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手续费21,825.00元,用于支付弥补日常办公经费不足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6,920.2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37%。与上年相比增加9,003,174.87元,增长100.55%,完成年初预算的81.88%主要原因是:1.2024年3月机构改革,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增加,且由于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取消,账务合并,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00.00万元,为本年度新增项目;城乡环卫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出让事项项目比上年度多付项目款16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3,75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完成年初预算的92.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580,767.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2,984.7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9,676.1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完成年初预算的95.8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大病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及生育保险116,235.71元,事业单位医疗及生育保险186,069.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1,666.05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35,705.1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163,416.1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1%,完成年初预算的81.6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806,783.65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84,229.46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572,403.04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能足额支付。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0,076.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完成年初预算的56.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300,07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900.00元,决算为39,898.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241.47元,增长242.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700.00,决算为36,286.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95%,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0,决算为3,61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5%,完成年初预算的58.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955.47元,增长58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4.00元,下降42.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900.00,支出决算为39,898.37,完成年初预算的81.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241.47元,增长242.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2,700.00,决算为36,286.37,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200.00,决算为3,612.00,完成年初预算的58.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我单位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公务接待;2.我单位加强车辆管护,减少车辆维修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30,955.47元,增长58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14.00元,下降42.90%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714.00元,下降42.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本年支付上年度车辆维修费未支付部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增加;2.我单位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公务接待,故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督察,市政设施督察,县城建成区门头店招、占道经营等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通海县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291.81比上年增加210,924.74,增长78.01%,主要原因2024年3月机构改革,我单位人员变动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1,256.14元,水费2,160.30元,电费8,178.33元,差旅费10,040.00元,维修(护)费29,689.60元,公务接待费3,612.00元,委托业务费3,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55.94元,其他交通费用118,399.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11,710,313.37元,其中,流动资产6,817,609.57元,固定资产1,760,662.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 1,249.72 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2,191.4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6,787.3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4.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44.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04.0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04.0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300547701111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92508414504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