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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26 16:19 点击率:10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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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承担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通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中心、火灾救援管理股、水旱地质地震灾害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工矿企业安全监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通海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通海县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通海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离休0人,退休4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2辆。超编原因是非编制车辆2辆为应急救援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要求,建立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质灾害4个指挥部的“1+4”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应急通信保障等应急联动机制。二是开展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建设。通过修改完善指挥部领导架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应急演练,制定地震、洪涝等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做好物资调运管理等工作,逐步形成以预防体系、应急体系、处置体系、恢复体系组成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三是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3个指挥部的职能职责,完善各指挥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四是建立完善各项自然灾害相关应急制度。严格执行“一接三即”制度;建立并优化“1262”预警响应联动、极端暴雨天气预报预警和紧急情况“叫应”等机制;建立防火期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制度;构建高效有序的地震灾害应对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抗旱和地震灾害“四级包保”责任制。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2024年以来,县政府召开了3次常务会议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县政府召开了9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印发《通海县县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38个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严防新兴行业领域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制定印发《通海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38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33家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518家次,帮扶指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37家次,企业自查和部门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45项(企业自查44项,部门检查101项),已完成整改140项(企业自查44项,部门检查96项),整改率96.55%;实施行政处罚65家、44.94万元;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曝光问题情况10次,曝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45个;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41次,共计1325人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31次,共计2592人次,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105人次,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27次,共计宣贯人数1257人次,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11次,共计583人次,治本攻坚投入99.93万元;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宣传13401人次,应急逃生演练68家次,共计5274人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1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企业42家。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监管领域本质安全。一是年内督促、引导15户工贸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创建,1户工贸企业和2户非煤矿山企业创建三级安全标准化并达标,告知、督促30余个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工作。二是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四个一批”清单,全县12座非煤矿山,5座达标保留,5座改造升级,2座淘汰关闭。三是按照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认领抽查任务13项,完成13项,发现隐患问题24项,已督促整改闭环。四是组织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3次、培训人数80余人(次),到企业一对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五是对辖区危险化学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严把行政审批关,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件。六是严格按照《通海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方案》实施规划布局,临售点、零售店经营条件均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七是春节期间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属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站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4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0余件;联合公安部门于9月24日对收缴的140余箱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八是严格执法检查,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共检查工矿企业71户(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71份,责令整改指令书52份,发现隐患476项,已整改隐患424项,到期复查企业数45户,到期复查率100 %;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含加油站)、烟花爆竹企业157户(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57份、责令整改指令书20份,发现隐患数302项,已整改隐患数302项。

(四)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灾害防范应对。一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抗旱“五级包保”责任制,形成上下抗旱工作合力,适时启动抗旱及防汛应急响应;修改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对水库、水电站等防汛责任人实行责任告知并签字确认;当收到高级别暴雨预警时,严格执行“一接三即”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重点落实好群测群防工作。2024年,结合我县气象预警预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14次会商研判,启动防汛应急响应4次,组织开展了359个自然村(组)、47348人参加完成转移避险演练工作,完成率达100%;开展了30次针对水库(坝塘)、紧急避险点及防洪工程在建项目50座(次)等重点区域的督查检查,保障了防汛减灾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抓好抗震救灾工作。2024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2次,专题会议1次,县委书记专题调研防震减灾工作1次。进一步梳理完善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了通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流程图,以“挂图作战”的形式提升指挥效率;针对“四断”问题,县住建、交通、电力、工信等部门充分考虑,制定抢修保通方案,建立通信“白名单”,确保在灾害发生时关键人员通信畅通。先后组织开展桌面推演2次、实战演练2次、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16期1700人,实现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村居民组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三是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会(调度会)、业务培训会20余次,全面实行“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和“四个责任人”制度,签订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及林区安全用火责任书6.4万份,全县190名长期护林员按照划分网格巡护责任区开展林区巡护。自2023年12月1日起开始联合值班值守,完成风险隐患“一张图”靶向治理清单,制作“通海县森林防火基础信息示意图”,标注全县防火卡点位置图、防火网格四定图。2024年度全县计划烧除实际完成面积共计5572公顷,查处林区野外违规用火127起,罚款57250元。本轮防期共组建了30人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开展扑救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3期,高火险期间共计巡查79次、出动人数395人次。

(五)开展宣传演练,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一是开展2024年军地联合抗震救灾应急演练和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和群众转移避险综合演练,提高群众灾害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纪念通海7.8级大地震54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共计悬挂宣传条幅、宣传标语7条,设置咨询台21个、展板14块,发放宣传资料8890余份。三是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工作。今年以来下达通海县各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402万元,其中399万元已发放完成、3万元暂未发放;发放冬春救助物资1360件。四是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储备。全县建成1支综合应急救援队(县消防救援大队)30人、一支森林草原火灾救援队30人,乡镇摩托车救援队9支460人,其他救援队(含民间救援队)17支467人。共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库点2个,其中县级库1个,乡镇储备点1个,储备帐篷、彩条布、棉被、棉大衣、衣服等救灾物资共9617件,其中代省级物资4500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158,59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58,591.85,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5,292.67元,下降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5,292.67元,下降0.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下拨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项目10,200,000.00元,其中9,100,000.00元未完成支付并上缴财政,2024年度9,100,000.00元财政按正常收支拨付到我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056,891.85。其中:基本支出5,677,903.55,占总支出的31.44%;项目支出12,378,988.30,占总支出的68.56%;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03,007.33元,增长60.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5,116.08元,增长8.51%;项目支出增加6,357,891.25元,增长105.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项目9,100,000.00元结转本年度支出了6,998,300.00元,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77,903.5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79,743.4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8,160.06元,占基本支出的7.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78,988.3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通财〔2024〕1号中央2022年自然灾害(洪涝)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898,3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洪涝)救灾支出。

通财〔2024〕1号应急车辆运行及办公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18,488.30元,主要用于应急车辆运行及办公经费支出。

通财〔2024〕1号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税收共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72,200.00元,主要用于非煤矿山及建材行业税收监管控制平台租赁及运行费用支出。

预追字〔2024〕13号2023年通海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培训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补助。

通财〔2024〕90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云南旱灾救灾补助)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河西石碧八组居民用水困难补助

预追字〔2024〕0124号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通财〔2024〕1号中央2022年自然灾害(洪涝)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洪涝)救灾支出。

通财〔2024〕210号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防汛应急救灾补助

通财〔2024〕1号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冬春救助补助

通财〔2024〕272号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防汛应急救灾资金补助

通财〔2023〕442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项目经费3,68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

通财〔2024〕77号通海县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救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森林草原火灾救灾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8,591.8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80%。与上年相比减少95,292.67元,下降0.85%,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83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完成年初预算的61.7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319,384.00元政策性农房火灾保险没有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8,800.00元没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3,449.0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9,72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完成年初预算的58.9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8-12月没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879,584.4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2%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等。项目支出预追字〔2024〕13号2023年通海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通财〔2024〕90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云南旱灾救灾补助)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预追字〔2024〕0124号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元;通财〔2024〕1号中央2022年自然灾害(洪涝)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通财〔2024〕210号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经费350,000.00元;通财〔2024〕1号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40,000.00元;通财〔2024〕272号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50,000.00元;通财〔2024〕77号通海县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救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50,000.00元等项目资金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100.00元,决算为80,559.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855.98元,增长146.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决算为72,735.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29%,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00.00,决算为7,8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完成年初预算的51.8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377.98元,增长1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2.00元,下降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2.00元,下降6.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100.00,支出决算为80,559.30,完成年初预算的89.4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855.98元,增长146.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决算为72,735.30,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100.00,决算为7,824.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8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控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377.98,增长1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2.00,下降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2.00元,下降6.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2辆应急救援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三公”经费统计,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160.06比上年减少28,319.31,下降6.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比上年减少19,499.83元,水费比上年增加1,422.70元,电费比上年增加738.28元,邮电费比上年减少6,379.33元,差旅费比上年减少26,670.00元,维修(护)费比上年增加2,497.00元,会议费比上年增加4,275.00元,培训费比上年减少3,950.00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52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642.68元,其他交通费用比上年增加19,126.19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17,803.10元、水费支出2,995.60元、电费支出6,890.36元、邮电费3,500.00元、差旅费支出25,000.00元、维修(护)费支出3,697.00元、会议费支出4,27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82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01,175.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通海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7,165,848.88元,其中,流动资产5,352,391.99元,固定资产1,813,456.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09,986.7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2,725.61。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1,035.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8,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735.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300548001111


通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20250926105944573.docx

通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92611000898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