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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29 09:35 点击率:28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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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实施。

3.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5.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与发展。

6.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8.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加强(推进)文艺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文化股(行政审批股)、文博股、旅游股。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通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通海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4.通海县图书馆

5.通海县文化馆

6.通海县文物管理所

7.通海县秀山历史文化公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通海县图书馆

3.通海县文化馆

4.通海县文物管理所

5.通海县秀山历史文化公园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通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海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并入局机关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离休0人,退休58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024年累计开展惠民演出95场,展览18场次,各类文化活动共114场次。《悦喜喀卓》《酒歌醉人》获得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首届云南舞蹈大家跳玉溪市优秀节目入围奖和二等奖。举办雕版印刷主题活动10场,古籍装订体验5古籍工作业务培训班1期,古籍修复、传拓、字画装裱等主题培训3次,开展4.23世界读书日宣传周系列活动。

2.开展文旅志愿活动,提高文旅服务质量

在节庆活动期间开展文旅志愿服务,累计发布文旅志愿服务活动项目189个,招募志愿者2,402人次,志愿服务时长达6,776.1小时,惠及线上线下游客和群众人数2,143.39万人次。村(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文艺志愿服务,目前已形成了1873,000余人固定的文艺队伍。

3.加强非遗申报认定工作,推进非遗保护传承

2024年入选省级非遗传承人5人、市级8人,公布县级非遗项目7项、传承人28名,入选玉溪市第二届非遗伴手礼”4件(套)。组织评定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3个,入选第二批市级非遗工坊4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走进高大小学。

4.强化文物保护利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全力抓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完成项目81处,复核进度达56%,新发现文物点4处。组织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完成三义天神庙、小新村朱氏宗祠堂躲间日常保养维护工作,推进马家大院保护利用、常氏宗祠等工程项目。朱德旧居展陈提升项目争取捐赠款65万元。完成通海县东华简师革命活动纪念园、马克昌故居两项革命文物活化利用。县文管所汇编出版《馆藏碑刻选集》,挂牌中央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

5.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动文旅项目落地

新谋划招商引资项目16个,亿元以上投资项目5个;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活动,邀请10家企业到通海进行实地调研洽谈,引进省外国内资金911万元。通海县城市更新改造三路一园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通海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并积极争取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四街碧山荷院建设项目建成运营;云上喀卓艺术观光区建设项目(二期)完成建设。

6.树立文化旅游品牌,构建文体旅融合发展新格局

通海县第十八届迎春花街、秀山花朝节、大树社区第四届粑粑节、第四届喀卓甜瓜节、高大乡第十九届泼水节、里山第三届民俗火把节、大树社区第五届摸鱼节、杨广精忠文化系列活动等活动成功举办。举办体育文化节、名城跑、山地自行车赛等高质量多业态融合型文体旅商活动,引流聚人气。累计开展文体旅活动3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220余万人次,有效拉动住宿、餐饮、旅游、交通、购物消费。积极打造精品线路,推出4条精品乡村旅游线路。2人入选2024年度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

7.丰富宣传营销渠道,提升旅游形象知名度

整合抖音、快手、微信等宣传媒体平台,集中展示通海文旅资源,通海文旅公众号2024年发布信息289条,上报文旅信息142条,被省市媒体采用27条;通海文旅抖音粉丝关注量超1万人,共推出视频174期,浏览量超1,000万,13.8万,通海文旅抖音号多次名列云南省县(市、区)级文旅抖音官方号传播力指数行榜3名。202410月,新开通通海文旅小红书账号,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绘制通海县全域旅游手绘地图4000份,开发智慧导览系统。做好《通海文明旅游》《文脉春秋·通海》等拍摄工作。聘任12名文旅推荐官和5个文旅推荐团队,为通海文旅宣传矩阵增添了生力军支持秀山中心幼儿园开展杞麓湖环湖小导游项目,培养小导游30名。

8.培育文旅市场主体,强化文旅市场监管

20248家限额住宿业完成营业额2,626.50万元,同比下降33.80%。新增涉文旅市场主体24家,新增限额以上住宿企业2家、旅行社服务网点4家、娱乐场所1家,新增新业态企业2户、新型文旅融合示范户7家。1-10共出动检查人员160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274家次,开展联合集中专项整治行动5次。及时处理办结12345热线、一机游等信访投诉件12件,办结率100.00%。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件(含简易程序3件),行政许可2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366,188.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0,133.77,占总收入的88.07%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56,054.70,占总收入的11.9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83.73元,增长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154.80元,增长3.20%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04,871.07元,下降18.36%主要原因一是2024正常晋升调整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二是补缴历年住房公积金、支付死亡抚恤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三是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497,937.05。其中:基本支出9,418,220.75,占总支出的81.91%;项目支出2,079,716.30,占总支出的18.09%;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3,787.29元,增长3.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9,330.93元,增长3.62%;项目支出增加34,456.36元,增长1.68%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正常晋升调整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增加基本支出;二是补缴历年住房公积金、支付死亡抚恤费导致支出增加;三是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4年增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活化利用工作项目经费秀山古建筑群(玉皇阁、普光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18,220.7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59,090.83元,占基本支出的95.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9,129.92元,占基本支出的4.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9,716.3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遗属生活补助经费55,153.00元,主要用于发放文化旅游局机关、文化馆、秀山公园遗属生活补助。

2.秀山古建筑群(玉皇阁、普光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秀山古建筑群(玉皇阁、普光寺)修缮项目工程欠款。

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活化利用工作项目经费40,000.00主要用于聚奎阁公共文化空间改造及主题活动开展项目支出。

4.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自有资金126,0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沉浸式旅游发展思路编制经费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5.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124,387.52元,主要用于县图书馆、文化馆实施免费开放工作项目支出。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公孙馨的生活补助。

7.通海县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震后抢险修缮经费51,6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河西圆明寺、大兴福寺、河西文庙、小新村三圣宫、杨广法明寺、四街常氏宗祠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抢险修缮工程欠款。

8.通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19,332.50元,主要用于县文物管理所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专项经费。

9.通海县文物保护工作经费9,810.00元,主要用于县文物管理所进行文物安全检查等工作支出

10.通海县文物管理所单位自有资金23,436.20元,主要用于县文物管理所与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合作出版《馆藏碑刻选集》费用支出。

11.三元宫旅游厕所提升改造项目经费61,700.00元,主要用于秀山公园支付三元宫旅游厕所项目工程欠款。

12.秀山古建筑群地基基础加固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秀山公园支付秀山古建筑群地基基础加固工程项目欠款。

13.秀山文物管理及维护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秀山公园支付秀山古建筑群文物管护维护等支出。

14.秀山古建筑群匾联保护修复项目专项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秀山公园支付秀山古建筑群匾联保护修复费用。

    15.秀山公园单位自有资金1,338,227.08元,主要用于秀山公园开展文物保护、森林防火、消防安全、花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宣传促销及策划等一系列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0,133.7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6%。与上年相比增加310,154.80元,增长3.20%完成年初预算的80.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257,02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0%完成年初预算的84.66%主要用于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秀山公园、文物管理所的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维护、免费开放工作、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景区创建、旅游宣传等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因县财力原因当年未形成财政支出及2024年人员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2,31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1%完成年初预算的64.57%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7,763.2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完成年初预算的89.24%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3,03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完成年初预算的67.52%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2,530.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86.43元,下降47.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8,863.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73%,完成年初预算的3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3,6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27%,完成年初预算的24.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61.75元,下降2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24.68元,下降69.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424.68元,下降69.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支出决算为12,530.23,完成年初预算的31.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86.43元,下降47.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8,863.23,完成年初预算的35.4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3,667.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4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和接待标准;三是加强公车管理,优化出行方式,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61.75,下降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24.68,下降69.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8,424.68元,下降69.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2024年招商引资接待、相关企业到通海考察文旅项目、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次数较上年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二是2024优化公务用车出行方式公务用车出行频率下降,车辆燃油费用较上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文旅部门到通海审查玉星奖参赛节目1批次,接待人次8人;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到通海考察调研古城旅游项目、景区提档升级、文物活化利用等工作5批次,接待人次30人;接待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到通海调研银器手工艺传承发展工作1批次,接待人次9人;接待上级文旅部门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督查检查、指导工作3批次,接待人次14人;接待上级文旅部门对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实地检查工作1批次,接待人次5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795.84比上年增加12,398.65,增长4.60%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会经费支出及维修(护)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894.52元、印刷费9,975.00元、水费9,000.00元、电费9,000.00元、邮电费2,880.00元、差旅费5,302.0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会议费1,894.00元、培训费3,869.00元、公务接待费3,667.00元、劳务费8,726.34元、工会经费9,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63.23元、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交通费用161,724.75元。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通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并入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统一核算,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8,694,572.17元,其中,流动资产4,392,088.65元,固定资产7,613,400.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4,429.45元(净值),其他资产1,5984,653.2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436.90,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9,861.24。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38.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38.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38.2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38.2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传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文字等;传统音乐、舞蹈、诗歌、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等;传统手工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手稿、经卷、典籍等文献和谱牒、碑碣、楹联等;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监督索引号53042300136201111

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