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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300431400000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通海县民政局是通海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通海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标准,组织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通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县级福彩公益金。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老龄工作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通海县救助管理站。 2.通海县殡葬服务中心(通海县殡仪馆)。 3.通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4.通海县殡仪馆。 我部门共有独立核算机构数2个,为通海县民政局(本级)、通海县殡仪馆。通海县救助管理站、通海县殡葬服务中心、通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收支预算由民政局(本级)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全县民政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同频共振、协同推进,持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开展专项事务管理,实现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快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开展规范社会救助“小切口”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专项行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严控保障对象大进大出,确保低保制度运行平稳有序。 2.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水平。以困境儿童待遇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小切口”重点整治为抓手,一体推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基本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和探访巡查工作,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儿童福利工作信息化、档案规范化水平。强化家校关爱服务措施,多渠道抓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3.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积极贯彻落实老年助餐服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组织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行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行动。在确保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多种市场化改革方式,招引专业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共同合作发展全县居家社区机构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业。 4.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一是不断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组织开展好慈善法宣传贯彻活动,积极探索社区慈善,进一步培育壮大慈善力量,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加大节地生态葬的宣传推广,探索创新生态葬式葬法。四是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五是着力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六是健全救助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持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能力。七是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组织实施督导和跟踪评估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三个转变”和“三不”的原则要求,依法推进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依法管界治界,不断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其中1辆为应急公务车,2辆为殡仪遗体运输专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164,504.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64,504.1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70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26,221,940.97元对比增加5,942,563.14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分析是新成立通海县殡仪馆新增预算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增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64,504.11元,其中:本年收入30,464,504.1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64,504.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26,221,940.97元对比增加4,242,563.14元,增长16.18%,主要原因分析是新成立通海县殡仪馆新增预算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增加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164,504.1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464,504.11元,其中:基本支出3,239,873.11元,与上年3,608,437.97元对比减少368,564.86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分析是事业在职人员调出3人、辞职1人未补充到位;项目支出27,224,631.00元,与上年22,613,503.00对比增加4,611,128.00元,增长20.39%,主要原因分析是新成立通海县殡仪馆新增事业运转项目预算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增加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72,465.39元,其中: “2080201”行政运行1,846,854.19元,主要用于县民政局及下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及机构运转。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5,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婚姻登记收费停征后婚姻登记工作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30,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8,537.4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080901”死亡抚恤1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081002”老年福利4,861,4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以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2081004”殡葬8,115,642.76元,主要用于补发2025年特殊困难群众和一般群众火化丧葬补助及县殡仪馆在职人员工资等。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646,536.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622,153.6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787,056.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44,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12,329.80元,主要用于城市集中及分散特困人员供养。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34,043.60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中及分散特困人员供养。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25,5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生活补助。 2.“210”卫生健康支出282,938.72元,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2,826.1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退休人员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1,665.19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在职、退休人员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1,731.9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人员单位承担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15.5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人员单位承担的大病补充险和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 3.“221”住房保障支出209,100.00元,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9,1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3,239,873.11元。 (1)工资福利支出2,736,973.11元,其中:基本工资732,156.00元、津贴补贴457,572.00元、奖金170,661.00元、绩效工资506,1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537.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491.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731.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563.45元、住房公积金209,10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000.00元(人员经费预留)。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6,100.00元,其中:办公费17,300.00元、印刷费3,000.00元、水费2,500.00元、电费13,000.00元、邮电费13,000.00元、差旅费11,600.00元、会议费2,000.00元、培训费4,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9,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4,2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及公车平台车辆使用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500.00元(福利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8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262,800.0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生活补助)。 (4)资本性支出4,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00.00元。 2.项目支出27,224,631.00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500.00元,其中:办公费25,200.00元、印刷费44,300.00元、水费14,400.00元、电费68,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物业管理费5,000.00元、差旅费8,000.00元、维修(护)费59,000元、培训费8,000.00元、专用材料费54,000.00元、专用燃料费165,750.00元、劳务费5,000.00元、委托业务费682,2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0.00元,主要用于县殡仪馆正常开展业务服务工作。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63,131.00元,其中:生活补助16,637,988.00元、救济费7,925,143.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保健补助、火化丧葬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3)资本性支出1,505,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婚姻登记打印机、档案柜;房屋建筑物购建1,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殡仪馆建设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000.00元,较上年35,000.00元减少2,000.00元,下降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75人次。 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深入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业务专用殡仪车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的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定额供养1辆,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本级预算安排资金7,499,583.00元,预算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开展2026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做到对困难群众应救尽救,确保将救助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通过一卡通平台及时、准确发放各类救助金,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项目 本级预算安排资金6,646,536.00元,预算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号)精神,解决我县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2026年将继续加大残疾人两补贴保障工作力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项目 本级预算安排资金4,746,384.00元,预算绩效目标为:2026年根据玉溪市民政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免申即享”工作,按照“标准低、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本辖区户口内年满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50元、100元、30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高龄津贴补助。 (四)2026年度火化丧葬补助资金项目 本级预算安排资金5,130,000.00元,预算绩效目标为:深化殡葬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好各项殡葬惠民政策的变化,确保城乡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和特困供养对象,无名、无主尸体,流浪乞讨人员、外来人员和其他应当火化的人员死亡后(捐献供科研、教学使用的遗体、国家允许不火化的少数民族除外)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确保火化区火化率达百分之百,火化后骨灰入公墓率达百分之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一种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益为目标的社会救助制度,简称低保。即凡是中国公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资帮助的权利。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特困人员供养:2014年,国务院公布施行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政府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丧葬事宜等方面救助。 临时救助: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或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或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需要长期照护)。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6,400.00元,与上年270,400.00元对比减少60,000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分析是民政局机关核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7人(调出3人,辞职1人,划转3人),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900.00元、印刷费3,000.00元、水费2,500.00元、电费13,000.00元、邮电费13,000.00元、差旅费8,000.00元、会议费2,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7,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4,2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及公车平台车辆使用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0.00元(福利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海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6,763,117.61元,其中,流动资产3,957,001.18元,固定资产46,124,459.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81,657.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9,836.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4,381.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300431400111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60310110204459.xlsx
通海县民政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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