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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直属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导、解释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研究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相应建议。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政工室,下辖9个司法所为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下辖司法所包括:秀山司法所、杨广司法所、九龙司法所、河西司法所、兴蒙司法所、四街司法所、纳古司法所、里山司法所、高大司法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通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2.云南省通海县公证处(自收自支)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通海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通海县司法局。 2.通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遗属1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是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讲授廉政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规违纪反面典型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 (二)坚持高位推动,法治建设统筹更加有力。 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县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参加法治专题培训12次,抓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纠治,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累计收集行政执法“两违四乱”问题线索50个,以工作派单、提示函、意见书等方式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完成39个问题的整改;成功解决通海邮政公司“警邮合作”注销电动自行车乱收费问题,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480.00元。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政府法律顾问5人,切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率达99.9%。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县累计办件6951件。 五是严格遵循行政复议程序,优化受理流程,秉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容缺受理”原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时限、方式。同时,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持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水平,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坚持风险防范,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不断夯实。 一是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法治宣传与文艺活动、实践活动相融合等方式。制发《通海县重点区域法治宣传三年行动(2025—2027年)方案》,开展民族宗教专项普法。继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在全县村(社区)选育“法律明白人”475人。 二是强化基础保障,兑现2020年下半年至2024年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40.581万元。年内,全县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3616次,预防纠纷72件,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30件,同比上升136%,调解成功627件,成功率达99%。运作好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3个调解工作室,通过开展“诉调对接”,受理法院委派、委托的各类纠纷2102件,调解成功1006件,办理司法确认774件。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建立风险隐患分析月研判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巡查,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紧盯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接收矫正对象152人,解除矫正200人,办理训诫23人、警告7人、撤销缓刑12人、收监执行1人;现在册163人,均为缓刑类社矫对象。 四是对接收的安置帮教对象及时造册建档、成立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方案。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11人,现在册1275人。将安置帮教工作关口前移,有效降低服刑人员家属的探视成本,利用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开展会见237次,接待探视人员600余人次。 (四)坚持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成立云南通海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纠纷化解。自2025年6月运行以来,提供涉企法律咨询60余次。配置“乡村法治通”76台,“云岭法务通”10台,有效缓解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网络在线法律服务。 二是全县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37件,受援137人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726人次。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共办理全覆盖案件94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在起诉阶段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310件。及时办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办结时限内提前办结。 三是办结公证事项680件,其中:涉外公证43件,受理咨询及来访2469人次、为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23次。 四是实施规范化行业监管,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3个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案件586件;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13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8件,代书73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通海县司法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司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9,938,88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8,843.35元,占总收入的99.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040.20元,占总收入的0.4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46,260.26元,增长48.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06,220.06元,增长47.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0,040.20元,主要原因是烟草公司拨入和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及历年债务化解。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海县司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9,947,572.54元。其中:基本支出7,151,356.32元,占总支出的71.89%;项目支出2,796,216.22元,占总支出的28.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60,009.80元,增长46.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3,601.70元,增长17.09%;项目支出增加2,116,408.10元,增长311.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用于公务员基本工资指标和债务化解;项目支出增加用于债务化解和一案一补、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办案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51,356.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56,466.52元,占基本支出的93.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4,889.80元,占基本支出的6.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6,216.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普法宣传项目经费85,408.41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等业务工作支出。 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经费284,4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等业务工作支出。 社区矫正项目经费456,407.03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支出。 法治建设项目经费100,63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文书寄送及会议等业务工作支出。 基层司法业务项目经费917,711.78元,主要用于烤烟协作业务工作等支出。 死亡抚恤项目经费11,538.00元,主要用于死亡遗属补助。 其他项目经费919,217.00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务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海县司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9,626.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7%。与上年相比增加2,277,003.06元,增长3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01,11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5%,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1%。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标。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1,87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完成年初预算的71.84%。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增减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95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有调入、调出和安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2,6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完成年初预算的181.55%。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有调入、调出和安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70.00元,决算为11,78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89.30元,增长14.4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90.00元,决算为11,497.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6%,完成年初预算的7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80.00元,决算为2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4%,完成年初预算的3.2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50.30元,增长48.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61.00元,下降88.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61.00元,下降88.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70.00元,支出决算为11,78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89.30元,增长14.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90.00元,决算为11,497.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80.00元,决算为2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数内合理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是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工作量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50.30元,增长48.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61.00元,下降88.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2,260元,下降88.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车辆法制宣传工作量加大,接待费减少是上级调研用餐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海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889.80元,比上年增加47,469.02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内人员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日常基本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通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2,550,849.75元,其中,流动资产88,522.28元,固定资产2,449,893.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25.1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9,191.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9,926.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1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1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通海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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