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街镇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从严从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做好全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通组发〔201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对象和目标任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全面排查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现象及“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二、排查步骤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展,各村(社区)党总支、单列支部分别负责相应管理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逐级部署、层层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17日―2月29日)
1、会议部署。全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启动后,各村(社区)党总支、单列支部根据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要求,及时动员部署,全镇各级党组织部署工作在2月29日前完成。
2、组织实施。镇党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等,并建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应春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李艳梅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单列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办,由镇党委副书记李艳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党总支、单列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此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此项工作在4月7日前完成。
3、开展培训。镇党委组织全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专题培训(2月23日),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党总支、单列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以掌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任务要求、政策依据和方法步骤。
(二)集中排查阶段(2016年3月1日― 3月30日)
1、党总支、支部自查。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统一格式逐人填写《党员名册、党员信息采集表》,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列出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
2、工作组核查。工作组逐一核查每个党总支、支部的每名党员情况。对每个党总支、支部形成核查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
3、镇党委出具初步意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组汇报,研究有关问题初步处理意见。指导工作组和党总支、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并调查其“失联”期间表现。镇党委形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于7月15日前,经镇党委确认后上报县委组织部。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6年7月15日― 8月10日)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镇党委指导工作组和党总支、支部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
2、稳妥处理“失联”党员。根据《通海县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试行)》(通办发〔2010〕58号)和《四街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失联”党员处理工作。镇党委把好预审、审批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慎重对待、处置恰当、结果服众。
(四)总结阶段(2016年8月1日― 8月5日)
1、自查验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支部对所属党总支、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全面总结。8月5日前,各党总支、支部形成整改规范综合报告,报镇党委。
2、检查总结。镇党委将结合排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制定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形成综合报告,并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6)。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各村(社区)党总支、镇属单列支部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集中时间力量,认真抓好抓实,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镇领导小组沟通、请示、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
2、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镇党委负责全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组织培训、过程指导等各项工作,协调派出所、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排查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对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各党总支、支部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做到精细精准操作,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工作。
4、各党总支、支部要实时关注舆情动态,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这次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