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3-09 15:39 点击率:28打印】【关闭

四政发〔20169

 

四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人员

管理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当前,气候转暖,风高物燥,火灾易发,我省多地已不同程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其中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发生了人员伤亡事故,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省、市、县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现就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森林防火巡山护林员的管理

(一)巡山护林员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6:00。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加强护林人员的管理。

(二)护林员必须对各自责任林区进行每日巡查,巡查过程中必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2、做好进入林区人员的防火教育管理;

    3、制止违规用火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积极发动处置;

    4、做好巡护日志登记工作;

    5、护林员须按规定着装或佩戴明显标志。

(三)镇森林防火督查组采取明查或暗访形式对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凡抽查发现1次不在岗的扣除月劳务费的5%,2次扣除10%,3次扣除20%,4次及以上进行解聘。

二、加强对森林防火检查站人员的管理

(一)各检查站(卡)要主动做好出入林区人员、车辆的登记及收缴火种工作,并做好入林人员禁止用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检查站(卡)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7:00,用餐实行轮流换岗的方式,绝不能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

三、加强对进村入驻下派人员到位情况的管理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入高森林火险期,乡镇(街道)必须抽调人员驻村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37日起,抽调镇工作人员驻村协助村(社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下派人员的主要职责任务:

1、配合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农村广播、黑板、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联系所在地学校抓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的落实。进村入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2、协助当地村组做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人员的管理。对责任片区内的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管理视线,明确具体监护人,告知有关监护要求,杜绝此类人员野外用火;

    3、严格火源监管。督促、配合防火检查站(卡)人员设卡检查,严防火种进山入林。加强重点区域、坟场、林农地交混处的用火监管。杜绝林区烧地埂、焐火堆,上坟烧香、烧纸、放鞭炮、烧蜂、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

    4、认真排查隐患。协助有关部门、村组加大违章用火的查处力度,认真排查火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5、及时做好火情上报工作。一旦辖区内发生森林火情,要立即查明情况,掌握动态,及时准确将火情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镇领导;

    6、积极组织、参与扑火救灾,配合所联系村、组做好火场清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复燃;

7、做好工作情况记录。

(二)森林防火下派人员驻村(社区),必须按镇政府的安排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入驻村(社区)期间,一律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直至入驻时间结束,不得以单位工作紧、任务重为由脱离岗位,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下派人员如遇阴雨天气可自行休息,占用的休息时间在驻村结束后由各站所安排补休。

(三)下派人员统一由村(社区)实施监管,村(社区)要实事求是地做好下派人员的考勤工作,考勤表上报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对故意编造虚假考勤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镇森林防火督查组会加强对下派人员的督查检查,凡因人员不到位、履职不力,发生影响较大森林火灾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问责。

四、加强督察检查

各工作组每周至少要到所联系的村(社区)督查、巡查一次森林防火工作,了解掌握巡山人员、防火检查站人员、村(社区)森林防火开展情况,与所联系村(社区)商讨一次森林防火工作,查找隐患和不足,并督促进行整改。“清明”、“五一”劳动节期间,每天工作组负责人带队会同村(社区)和巡山护林人员做好堵卡巡山工作。

 

   

 

 

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

201637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通海县四街镇 发布人:岳凤